蔡廷臣(1538年—?),字藎卿,號念所,江西九江府德化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蔡廷臣
大明山西右布政使
籍貫江西九江府德化縣
出生戊戌十月初二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配戴氏,累封恭人
親屬(子)衍祚、申祚、洪祚
出身
  •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科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江西鄉試第六十六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三十名進士[1][2]。工部觀政,本年六月授嘉興府推官,隆慶二年(1568年)九月選湖廣道御史,四年巡按貴州,土司安國亨逼殺其叔安信,當時朝議興師征之,廷臣單騎入其營,曉諭禍福,國亨叩首馬前,輸金贖罪。萬曆元年(1573年)二月差巡按陝西,五年二月復除浙江道,七月差巡按順天,十一月升河南副使,信陽兵備,七年二月丁憂。十二年十月復除浙江處州兵備副使,十五年三月升本省參政,十七年升按察使,十八年九月升山西右布政使,二十年正月考察降用。

家族

曾祖蔡詢;祖父蔡志剛;父蔡鳳,母程氏,累封恭人[3]。兄蔡廷輔。

參考文獻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