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祖權(1883年—1952年)[1]別號詠薰江蘇省海門縣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2][3][4]

1924年時的茅祖權

生平

清朝光緒九年(1883年)出生。早年留學日本,後來加入中國同盟會。1913年,中華民國第一屆國會成立時,出任眾議院議員。1916年,國會第一次恢復時,仍然任眾議院議員。1917年,任護法國會眾議院議員。1922年,國會第二次恢復時,仍任眾議院議員。[4]

1924年1月,在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候補中央執行委員。[4]1924年1月,任中國國民黨中央調查部部長。1927年11月到1928年11月,任江蘇省政府委員兼江蘇省民政廳廳長。1930年9月,任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擴大會議約法起草委員會委員。[3]1932年4月到1933年7月,任中央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4]

1933年6月,任南京國民政府行政法院院長,1943年2月辭免,1947年再任。[3]1933年8月,任行政法院庭長。1933年8月到1941年5月,任行政法院評事。[4]1943年2月任國民政府司法院秘書長。[3][4]1948年5月,中華民國總統府成立後,任總統府國策顧問等職。[4]

1950年,在上海遭人民政府逮捕。1952年,在獄中病逝,享年69歲。[4]

參考文獻

  1. ^ 《二十世紀中國人物傳記資料索引·下篇4》作生於1883年,卒於1952年
  2. ^ 二十世紀中國人物傳記資料索引 下篇 4,上海辭書出版社,2010年
  3. ^ 3.0 3.1 3.2 3.3 余克禮、朱顯龍,中國國民黨全書(下),陝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
  4. ^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茅祖权,NR百科,于2015-02-02查阅. [2015-02-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