聾人
因残障而导致部分或完全没有听觉能力的人
聾人(Deaf People),指的是以耳聾(deafness),即聽力障礙的群體,目前聽力損失等級一共分四種。
稱呼叫法
歧視性稱呼
這裡指有意或者無意對於聽障人士的歧視性稱呼。
法律上適當的便利措施
台灣
[6]在法律上,瘖啞人指的是出生及從小就同時無法聽到聲音和無法說話。制定法律時考慮到他們「不能承受教育、能力薄弱之故,故視為限制責任能力人[7]」,因此明定法律為他們減輕罪責。相關法律如下:
- 刑法第20條:瘖啞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 刑法第87條第2項:有第19條第2項及第20條之原因,其情狀足認有再犯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時,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但必要時,得於刑之執行前為之。
中國
- 刑法第十九條 【又聾又啞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責任】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8]。
香港
《聾健司法平等》是由香港平等機會委員會於2022年11月15日推出的一份指引。它提供了一系列建議,旨在為聾人、聽障人士以及相關法律工作者等提供指導。其中包括與聾人和聽障人士溝通的指導原則,以及針對不同的訴訟過程提出的可行和適當的便利措施建議。
聾人文化
參考文獻
- 張寧生 《聾人文化概論》,出版社: 鄭州大學出版社; 第1版 (2010年9月1日)
- ^ 【來稿】稱呼「聽障人士」還是「聾人」比較有禮貌?. 香港01. 2018-02-25 [2024-05-18] (中文(香港)).
- ^ The Name Game:聾人?聽障?為何要對稱呼執著?. 端傳媒. 2018-05-31 [2024-05-15] (中文(香港)).
- ^ 【聾人VS聽障人士.來稿】回應黃思俊:我們以「聾人」身份為榮. 香港01. 2018-03-05 [2024-05-18] (中文(香港)).
- ^ 瘖啞人.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2022-1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2-27).
- ^ 莫叫「失聰」 太傷人. 文匯報. 2012-06-04 [2024-05-13] (中文(香港)).
- ^ 潘宏朋. 法律用語─瘖啞人對於聽障者是一種歧視?. 法律白話文運動. 2017-02-13 [2022-1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2-27).
- ^ 補教名師. 刑法-名詞解釋 瘖啞. 國考加分. [2022-1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2-27).
本法緣於瘖啞人之不能承受教育、能力薄弱之故,故視為限制責任能力人而於第20 條明定為減輕罪責事由。
- ^ 聋哑人犯罪减轻处罚吗. 華律網. [2022-1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2-27).
- ^ 張寧生,2010年,頁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