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31號決議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聯合國安理會31號決議是於1947年8月25日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94次會議上通過的。該決議是關於印度尼西亞問題的,以8票贊成,3票棄權通過。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第31號決議
日期1947年8月25日
會議194
編號S/525, II([ 文件])
主題印度尼西亞問題
投票
8票贊成
0票反對
3票棄權
結果通過
安全理事會理事國
常任理事國
非常任理事國

決議決定成立一個三國委員會,以調停荷蘭和印度尼西亞之間的爭端。首先由荷蘭和印度尼西亞各自指定一個安理會成員國參加該委員會,再由被指定的兩國推選一國,與其組成三國委員會。會後,荷蘭指定比利時、印度尼西亞指定澳大利亞參與該委員會,比利時和澳大利亞又聯合推選美國參加該委員會。

參見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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