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明祖(1600年—1643年),字宣明,號紋山[1]福建永安縣二十六都貢川人。明朝官員。

天啓七年(1627年)丁卯科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羅明祖中式辛未科三甲進士。戶部觀政,授南直隸華亭縣知縣,因丁憂去職。八年起補繁昌縣,十年降職為浙江布政司照磨,十一年升轉湖廣襄陽縣知縣[2]。十三年考察,改任南直隸太平府推官。

參考文獻

  1. ^ 《崇禎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進士履歷》:羅明祖,紋山,易三房,己巳六月十六日,永安人,鄉七十八,會一百四十一,三甲六十四名。戶部政,授華亭知縣,甲戌考察,乙亥補繁昌縣,丁丑降浙江布政司照磨,戊寅升襄陽知縣,庚辰考察,庚辰升南太平府推官。曾祖華。祖雲鵬。父天長。
  2. ^ 順治《永安縣誌·卷六·選舉志·進士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崇禎四年辛未科陳於泰榜 羅明祖 二十六都貢川人。授南直華亭知縣,憂起補繁昌,再轉湖廣襄陽縣知縣。
  • 《永安縣誌》,(明·萬曆本)蘇民望修,樊躍旭、邢晉雪、陳達錦點校,福建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整理;(清·順治本)陳廷樞纂,樊躍旭、邢晉雪、陳達錦點校,福建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整理。北京:方志出版社,2004年8月,ISBN 7-80192-292-1

注釋

官銜
前任:
鄭友元
明朝華亭縣知縣
1632年-1633年
繼任:
張調鼎
前任:
舒國華
明朝繁昌縣知縣
1635年-1637年
繼任:
張繼曾
前任:
朱希萊
明朝襄陽縣知縣
崇禎年間
繼任:
賈太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