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
網路用戶,又稱網友、網民(英語:netizen),一般是泛指網絡使用者。
「網民」的各地常用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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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 | 網民/網友 |
臺灣 | 網友 |
港澳 | 網民 |
國際電信聯盟、各地域的網路資訊中心及跨國的世界網路調查研究計劃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有寬緊不同程度的定義,來方便統計網民人口以形成對網際網路發展的政策參考及學術研討[1]。
詞源與用法
來自英語的Netizen是混成詞,語源自互聯網(Internet)及公民(citizen)兩套概念。Netizen在英語裡像1990年代末互聯網泡沫的許多詞彙一樣沒有變流行。現在常用來表達此詞義的英語詞彙是「Internet user」(網絡用戶)。但中國大陸背景的英語媒體至今仍經常用「Netizen」來翻譯中文的「網友」和「網民」兩詞彙。這種用法造成「Netizen」在關於中國的報道中出現的頻率比在其他場合出現的頻率要高得多。[2][3]
在中國大陸,「網民」與「網友」意思類同[來源請求],都可泛指網絡用戶,同時「網友」還可以作為網絡用戶之間的互稱,或專指在網路結識的朋友。港澳用「網民」指網絡用戶,「網友」專指網絡結識的朋友;台灣多用「網友」,不常用「網民」。
臺灣知名電子布告欄批踢踢實業坊中,引用電影《九品芝麻官》的臺詞,用戶常稱「鄉民」,今日衍伸至各大網路論壇的網路用戶,都時常互稱鄉民。
生活習慣
一些網民每天花很長的時間沉浸在網上,可能在工作、瀏覽社群網站、收發電子郵件或線上聊天。有這種行為的人在中國大陸俗稱「網蟲」,其很可能已經把日常生活的大部份工作,例如安排會議、記事等各種功能都搬到網上的門戶網站去。
社會學意義
一般來說,網民都經常光顧各網絡論壇,並對某一事件或主題發表自己的看法。在網上,其真實身份屏蔽了,人們可以獲得相對更多的輿論自由,網民觀點經常被看成是民意的真實反映。中國大陸一些遊行、抗議就是由網民聯合策動;著名的突尼斯茉莉花革命也是網友經由臉書、Twitter等網路工具發起的抗爭。互聯網使網民的力量更容易聚合為一,組成社會新力量——第五權。
參見
參考文獻
- ^ Netizen. Dictionary.com. [2011-06-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4-21) (英語).
- ^ Brian Fung, "'Netizen': Why Is This Goofy-Sounding Word So Important in China?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The Atlantic, 11 October 2012
- ^ Matt Schiavenza, "Enough with the word "Netizen"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The Atlantic, 25 September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