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頭角,是臺灣高雄市美濃區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區東北部。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廣林里不含西南部凸出部分、興隆里不含西北端、廣德里不含西南部、中圳里東南端。[1][2]

歷史

台灣日治初期,竹頭角地區為一街庄,稱為「竹頭角莊」,隸屬於港西上里。該莊北與十張犁莊為鄰,東與六龜里莊為鄰,東南邊與新威莊為鄰,南邊為龍肚莊中壇莊,西邊為瀰濃莊,西北邊為月眉莊[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設置二十廳,該莊隸屬於蕃薯藔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該莊改隸屬於阿緱廳。1920年(大正九年),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莊改制為「竹頭角」大字,隸屬於高雄州旗山郡美濃街[3]

戰後美濃街改制為美濃鎮,隸屬於高雄縣,大字亦改制為里。1950年高、屏分治,美濃鎮仍隸屬於高雄縣[4]。2010年12月25日,因高雄縣市合併,美濃鎮改制高雄市美濃區

聚落

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有竹頭角、竹山溝、竹圍、九芎林等,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1]

交通

學校

廟宇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臺灣堡圖. 臺灣總督府. 1904年. 
  2. ^ 高雄縣美濃鎮行政區域圖. 內政部. 2005年11月. 
  3. ^ 台灣總督府、台灣日日新報社合編 (編).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 成文出版社. 1921年. 
  4. ^ 王世慶. 重修臺灣省通志·卷七 政治志·建置沿革篇.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199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