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救護隊

空軍救護隊(Air Rescue Group),是中華民國空軍的救護部隊,通稱海鷗部隊。編制原屬國防部參謀本部,也曾直屬空軍總司令部,但因作戰指揮、後勤補給問題而最終編配在空軍第四戰術戰鬥機聯隊(原空軍第四五五戰術戰鬥機聯隊),駐地在空軍嘉義基地

空軍救護隊EC 225直昇機

1942年,盟軍開始執行對歐陸的空中戰略作戰,從英國出擊歐陸的飛機遭遇納粹德國空軍和其地面火砲的危害極大,空勤組員犧牲很多,而他們獲得的作戰經驗與每次任務情資非常寶貴,所以英軍及時成立了專門組織,搶救迫降或跳傘的人員。空軍救護隊就是執行上述任務的單位,任務原本只針對飛行員的搜救;蔣經國擔任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主任委員時,請求協助救援登山遇難的學生後,任務範圍才慢慢擴展至民間搜救。

歷史沿革

1950年6月成立空軍第十大隊直升機分隊,1954年7月奉令擴大整編為救護中隊,1983年8月奉令更改番號為空軍救護隊。歷年來使用機型有C-47運輸機、PBY-5A、HU-16等水陸兩用機及H-5、H-13、H-19、HH-1H等直昇機。首任隊長為趙崧嚴,第一位殉職飛官是楊少華(約在1961年10月奉令送時任中華民國總統蔣中正公文任務中誤觸高壓電線失事) 。救護中隊隊部的大樓,依空軍部隊學校所屬大樓都以烈士命名的傳統,取名「少華大樓」以紀念楊少華。

軍備

隊徽

空軍救護隊隊徽以海鷗與救生圈為主體。傳說中,海上遇難者看到海鷗,心中即燃起一線生機,這意味著陸地已經不遠而生命有救了。黃色救生圈,代表部隊任務係以救人於苦難危溺之際;內圈天空,象徵海鷗翱翔於天際,適時提供從天而降之喜訊;波瀾洶湧之海浪,意味著無畏地障艱險與惡劣環境,喜從天降絕處逢生,代表著空軍救護隊靈魂深處之精神。原本紅色飄帶上鑲有「AIR RESCUE SQ.」英文字體,後改為「空軍救護隊」迄今。外界也因此稱呼空軍救護隊為海鷗部隊。

任務

空軍救護隊成立迄今,負責執行失事機及遇難船艦搜救、傷患運送、災民搶救、沿海巡邏、高山離島運補、各級長官專機等各項任務。

1966年中共有一艘編號F-131小型登陸艇在從福建馬尾載運物資前往霞浦途中轉向馬祖投誠.原本隔天安排C-47前往馬祖要接回吳文獻、吳珍加及吳春富三位反共義士.卻在馬祖機場吃草.復又從當時救護中隊調派HU-16編號1021去接.起飛不久二架護航的F-100遭到中共誘機拐離而遭到二架殲五擊落.機上三位反共義士、記者、情報官以及機組人員共17名罹難。

1972年菲律賓發生嚴重水災,救護隊出動五架裝上長程油箱的HH-1H跨海飛行5個多小時抵達菲律賓進行救援任務,成為國際佳話。

八掌溪事件

2000年7月22日17時10分左右,嘉義縣番路鄉八掌溪吳鳳橋段第五河川局派人在河床施工進行河床固體工程,八名工人因溪水突然暴漲受困水中,其中四人因收拾東西走避不及,緊緊抱在一起站在溪中等待救援。直到19時8分,由於各救難機關溝通不良、相互推諉再加以器材不足,雖有熱心鄉民張永成下水試圖援救,該四名工人仍在媒體的全國即時轉播及家屬的眼前被溪水沖走。

當時民間搜救任務主要由內政部警政署空中警察隊負責,因為飛機性能限制,海拔2500公尺以上由空軍救護隊負責。事發時空警隊認為救護隊在地理位置可以就近救援,但以任務區分而言是空警隊該去,在確認空警隊應該負責時,此次任務後已鑄成憾事,因此促成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誕生。

以空軍救護隊為主題的作品

外部聯結

參考文獻

  1. ^ 黑鷹進駐汰除8架S-70C 空軍救護新機籌購撤案. [2019-04-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13). 
  2. ^ 空軍救護隊換裝黑鷹成軍 S-70C藍海鷗功能身退封存. [2020-02-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