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 (基督教)
歷史沿革
在使徒時期因為福音的擴展,信徒人數急劇加增,為了妥善照管飯食,又顧及傳福音牧養的需要,使徒揀選人來管理飯食。此時教會並無明顯階級之分,只有三個階級:使徒、長老、監督。而長老就是監督,長老是指那一個人生命的長進與老練;監督則是職務名稱,專門負責管理及牧養教會的責任,都是弟兄來擔任。
約於二世紀至二世紀末,使徒之後的時代,因為異端興起,為了防止教會分裂,將長老與監督轉變成兩種職分:長老是長老、監督是監督。在伊格那修書信中提到:「要避免分裂,因為這是諸惡的起源。你們都當依從監督,一如耶穌基督依順父神;你們也要依從眾長老,視同眾使徒;尊重眾執事,好像上帝的命令。無論是誰,不得監督許可,不可做有關教會的事。由監督或由他所派的人主持的祝謝餐(按:紀念主的晚餐),你們當視為有效。凡監督所在之處,會眾也要到齊,正如耶穌基督所在,即大公教會所在。若非監督許可自行施浸或設愛筵是不許可的。反之,監督所贊同的,就是討上帝喜悅的,這樣凡你們所行的必定妥當有效。」[1]這封信不僅第一次提到「大公教會」這個詞,且儼然已經把監督的地位提升為基督的代表,且一各地區只能有一位監督,漸漸形成一人治會的集權制度。
二世紀末,愛任紐為了防範諾斯底派異端入侵教會,確保教會的「大公性」——普世、合一、獨一,強調「監督職」的重要性,認為監督是使徒的繼承人,直接掌握真理,歷史又稱為「使徒統緒」,是教會唯一的真理詮釋者。到了第三世紀中葉,迦太基的居普良更認為監督就是大公教會,而「監督」就是「主教」。[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