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賢湋
王賢湋(1905年—1983年)奉天金縣人。滿洲國政治人物。[1]
王賢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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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洲國國務院總務廳次長 | |
任期 1944年—1945年8月17日 | |
前任 | ? |
繼任 | 無(末任) |
第7任奉天市公署市長 | |
任期 1942年—1944年 | |
前任 | 鄭禹 |
繼任 | 范培忠 |
個人資料 | |
性別 | 男 |
出生 | 1905年 大日本帝國金州 |
逝世 | 1983年(78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 |
生平
1929年,王賢湋畢業於東北大學工學院機械系,此後到東北交通委員會見習,後分配到哈爾濱中東鐵路局機務段任工程師。1931年任扎賚諾爾煤礦副礦長。後來,他任安東省民政廳科長。1937年任滿洲國總務廳參事官,因禁煙有功而獲景雲獎章。1940年任哈爾濱警察廳長,1941年升任奉天警察局長,1942年任奉天市市長。1944年底,升任國務院總務廳次長。[1]
1945年日本投降,滿洲國覆滅,王賢湋遭國民政府通緝。1946年初春,王賢湋潛逃至北平,化名王維固,混入勞工難民中,先後擔任人力三輪車車夫,糧谷廠磨粉工,鐵工廠技師,鐵工廠廠長。1951年5月4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抓獲逮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