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許之(1544年—?),字以忠,號槐亭,江西瑞州府高安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王許之
大明浙江按察司僉事
籍貫江西瑞州府高安縣
字號字以忠
出生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十一月十八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朱氏
出身
  • 隆慶四年庚午科舉人
  • 隆慶五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隆慶四年(1570年)庚午科江西鄉試第七十五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聯捷辛未科會試第五十四名,三甲第六十七名進士[1][2]。大理寺觀政,授龍門知縣,六年調電白知縣,萬曆五年(1577年)閏八月選授南京福建道試御史,七年九月升浙江杭嚴道僉事。十年三月杭州兵變發生,巡撫吳善言被痛毆,王許之以無馭眾法,降三級調用。

家族

曾祖王舜韶;祖父王禹都;父王湯相,母尚氏;繼母況氏。具慶下。弟訓之、誦之、誥之[3]

參考文獻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