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菽
潘菽(1897年7月13日—1988年3月26日),又名潘有年,字水菽,男,江蘇宜興人,中國心理學家,教育家。
潘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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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男 |
出生 | 潘菽 1897年7月13日 大清江蘇省常州府宜興縣 |
逝世 | 1988年3月26日 中國北京市 | (90歲)
國籍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別名 | 潘有年 |
教育程度 | 芝加哥大學博士 |
職業 | 心理學家,教育家 |
配偶 | 莊炳松 |
親屬 | 潘漢年 潘梓年 |
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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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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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1897年(清朝光緒二十三年)7月13日,潘菽出生於江蘇省宜興縣陸平村的書香門第,潘菽6歲時開始在父親潘仲六開辦的蒙館裡讀《四書》、《五經》。後始逢清朝末年廢科舉辦學堂,潘菽以優異成績考取了常州江蘇省立第五中學插班3年級。1917年(中華民國六年),潘菽中學畢業,跳過兩年預科,直接考取了大學本科,就讀於北京大學哲學系。在北京大學學習期間,潘菽接觸了中國知識界對華夏傳統文化的反思,深受「德先生」和「賽先生」的感召。1919年五四運動中,潘菽參加了抗議北洋政府外交失敗的遊行示威,是被軍警逮捕的三十二名學生之一。後經蔡元培、朱家驊等營救獲釋。
1920年(民國九年),潘菽大學畢業,抱着「教育救國」的思想,考取了官費留美。1921年(民國十年),抵達美國入加利福尼亞大學學習教育學。之後受到在美國學習心理學的郭任遠與蔡翹影響而轉讀心理學,於印第安那大學獲心理學碩士學位。1923年(民國十二年),轉入芝加哥大學,在哈維·卡爾教授指導下,於1926年完成了「背景對學習和回憶的影響」論文,獲得博士學位。
1927年潘菽學成回國。當時,中國現代心理學正處於創建階段,一些大學紛紛成立心理系。他被最早成立了心理系的第四中山大學(前身是東南大學,後來改稱中央大學)聘為心理學副教授,半年後升為教授,兼心理系主任。
30年代,國內一些大學紛紛取消心理系,一些很有才幹的年輕心理學者被迫紛紛改行。面對中國心理學可能夭折的厄運,潘菽在報刊上以《為心理學辯護》等為題,接連發表文章,竭力爭取社會對心理學的了解、重視和支持,並鼓勵心理學的同仁知所奮勉,在當時特定的環境下仍要認清心理學的價值所在,並要敢於知難而進,有所作為,共同來開墾中國科學領域中的這一「半荒區」。
1944年,潘菽和梁希、涂長望、金善寶等,聯合包括竺可楨、李四光等著名科學家在內的一百多人共同發起組織了「中國科學工作者協會」。
1949年8月國立中央大學改名國立南京大學,潘菽任國立南京大學心理系教授兼系主任。1949年11月出任國立南京大學校務委員會主席。1951年7月「校務委員會主席」改為「校長」,潘菽任南京大學首任校長,至1957年6月。
1955年6月,潘菽當選為中國科學院生物學部委員。同年任中國心理學會理事長。
1957年,南京大學心理學系遷往北京,與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室合作建立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潘菽任所長。
從20年代到50年代中期,潘菽執教30年,講授過普通心理學、實驗心理學、理論心理學、比較心理學、社會心理學、應用心理學、心理學史等十餘門主要的心理學課程,為中國培養了大批心理學方面的專門人才。
文化大革命期間,心理學被誣稱為「偽科學」,要「徹底砸爛」,心理研究所和大學的心理學專業也被取消。中國心理學面臨滅頂之災。潘菽雖年事已高,且身患重病,仍遭到各種迫害。在這種情況下,他想的是如何使中國的心理學能夠繼續存在與發展。在一次砸爛心理所的批鬥會後,他悲憤而堅定地對夫人莊炳松女士說:「心理學作為一門科學是砸不爛的,也是取消不了的,前途是光明的。」
1976年「文化大革命」結束後,潘菽先後擔任心理研究所所長(-1983年)、名譽所長(1983年-1988年)。為了儘快恢復和發展中國的心理學,他一方面不辭辛苦地做了大量組織領導工作,同時帶頭從事研究和著述,大力播揚。在他生命的最後10餘年中,共發表論文20多篇,出版著作5種。在1988年去世之前,他一直主持《關於意識的心理學研究》工作,並擔任《中國大百科全書心理學卷》編委會主任。
學術主張與貢獻
潘菽中國理論心理學的主要倡導者和奠基人,是與中國現代心理學一起成長起來的心理學家。他在心理學上所走過的道路可謂是中國現代心理學歷史發展的一個縮影。20世紀20年代,潘菽留學美國,開始學習教育學。他感到美國的教育不一定適合中國國情,用美國式的教育未必能解決中國的問題。而心理學作為研究人的基礎科學既與教育有密切關係,又比教育更具有根本的性質。於是他決定改學心理學。當時,國際上許多心理學派別激烈紛爭,眾說紛紜,莫衷一是。這種情況使他感到,心理學還不大像一門真正的科學。他立志要致力於改變這種狀況,使心理學成為一門真正的、名實相符的科學。
抗日戰爭期間,潘菽隨中央大學內遷重慶。在重慶,潘菽研讀了辯證唯物論,並試圖以辯證唯物論的觀點分析說明心理學中一些長期爭論不休的根本問題,為心理學探索新的發展道路。他以自己學習、研究所得,為中央大學心理開設了一門新課――理論心理學。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在潘菽的大力倡導和推動下,心理學基本理論研究一直是中國心理學研究的一個重要領域。在心理研究所成立了心理學基本理論研究室,中國心理學會也成立了心理學基本理論專業委員會。潘菽直接領導這兩個機構的工作,帶領和指導中國心理學理論隊伍逐一研究心理學中一些有很大分歧而且又是帶根本性的理論問題。
潘菽認為心理學必須對人的本質有一個符合科學的理解。他提出,人的本質特徵在於具有可以得到高度發展的心理智能,心理學是研究人的本質特徵、從而闡明人之所以為人的基礎科學。
關於心理學的科學性質問題,以往在心理學界一直缺乏統一的理解。潘菽既不同意把心理學當成自然科學,也不同意把心理學歸入社會科學或其他具體學科,如哲學、教育學、生物學等。他認為,心理學既有自然科學的性質,又有社會科學的性質,是具有二重性質的中間科學,是跨於兩大科學門類之間的一門獨立的基礎科學。
潘菽對心理學的方法論也有系統而完整的論述。除了已為人們認識的一般原則外,他特別指出,心理學研究必須貫徹生活實踐的觀點,而不能採取把心理現象孤立化的觀點;要對人的地位有一個恰當的理解,而不能把人的心理降低到動物的水平以至人獸不分。
潘菽對傳統心理學把心理過程分為「知、情、意」的三分法體系提出了質疑,並提出了二分法觀點,即把整個心理活動分為意向活動和認識活動兩個主要範疇,以作為他自己的心理學構想的基本框架。
意識問題是心理學中一個帶根本性的重要理論問題,並且是一個一直爭論不休的難題。潘菽對以往各心理學流派的觀點都不同意。他認為意識並不等於心理,它並不包括心理活動的全部,而只代表「知」的一方面,「意識就是認識」。
心身關係問題也是心理學中的難題。潘菽對古今中外關於這個問題的各種主要看法進行了認真的分析,提出心身問題是一個體用問題,即身體是心理的主體,人腦是心理的主要物質器官,而心理是身體,尤其是人腦的一種機能和作用。對於心理實質的理解,中國沿用的教科書上一直遵照列寧的觀點,即「心理是腦的機能,是客觀現實的反映」。潘菽則進一步提出人腦有生理的和心理的兩種機能。
潘菽對個性問題的看法也有獨到之處。他認為人的心理活動有動態和靜態兩種表現形態。心理活動的動態表現就是常說的心理過程,而心理活動的靜態或穩定的狀況就是心理狀態。一個人所有的全部心理的靜態或較穩定的狀況就是所說的個性。
家庭生活
1931年,潘菽與莊炳松女士結婚。婚後育一子三女。莊炳松,江蘇省嘉定縣人,先後畢業於滸墅關省立蠶桑學校、上海女青年會體育師範,是中國女子體育教育的先驅之一。曾任教於燕京大學、貝滿女中、匯文中學、南開女中,並義務任南開大學女生部(當時女生僅20餘名)體育教師。
參考文獻
- [1]
- 《潘菽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