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璵
潘璵(1494年—?年),字魯珍,號瑞泉,四川成都府成都縣人,匠籍,治《禮記》。
潘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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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貫 | 四川成都府成都縣 |
出生 | 十月初五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柯氏楊氏 |
親屬 | 曾祖潘文政,祖潘鋐,父潘伯鎰,母周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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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十月初五日生,行六,由縣學生中式四川鄉試第三十四名舉人,年四十八歲中式嘉靖二十年(1541年)辛丑科會試第二百七十四名,第三甲第七十五名進士[1]。授安福縣知縣,歷任刑部員外郎、陝西布政使司右參議。
家族
參考資料
- ^ 《嘉靖二十年辛丑科進士登科錄》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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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一瀚 |
明朝安福縣知縣 嘉靖二十一年-二十七年 |
繼任: 黃履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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