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鑽石爆炸案

濟南鑽石爆炸案,或稱「11·18」爆炸殺人案,是2010年中國濟南市發生的炸死一位老人的事件。

始末

林某與宋某自2005年以來保持情人關係,宋某供述:他將多筆資產轉讓給林某,而且離了婚,但林某未答應嫁給他,2009年底,宋某的海參生意經營慘澹,多次向林某追討債款未成。宋某由愛生恨,於2010年5月將裝有土炸彈的「筒子」交給林某,假稱這是朋友走私的鑽石,想利用林某的貪財心理炸死林某。但林某沒打開過。11月18日,和林某一起居住的林某母親趁林某去外地時打開「筒子」,被炸死。[1]宋某告訴警方,他也曾想要回「筒子」,但被貪財的林某拒絕。林某則告訴警方,她不打開「筒子」是因為那時太忙。2014年1月3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宋某執行死刑[2]

參考

  1. ^ 本報記者 杜洪雷 通訊員 許樹強 張新紅 孫康. “钻石”炸弹欲杀情妇 半年之后炸死无辜 (PDF). 齊魯晚報. 2010-11-30 [2024-04-05].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4-04-06). 
  2. ^ 男子自制炸弹报复情人炸死其母被执行死刑. 濟南時報. 2014-01-04 [2024-04-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