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非議會

泛非議會(英語:Pan-African Parliament)是非洲聯盟的立法機關,成立於2004年3月18日,起初位於埃塞俄比亞亞的斯亞貝巴,後遷至南非米德蘭

泛非議會
Pan-African Parliament
歷史
成立2004年3月18日
領導
Hon. 福陳·卡倫姆比拉
(自2022年6月以來)
結構
委員會泛非議會常任委員會英語Permanent Committees of the Pan-African Parliament
會議地點
 南非約翰內斯堡米德蘭加拉格爾會議中心英語Gallagher Convention Centre
網址
pap.au.int

議會由每個成員國的五名議員組成,其中每個成員國至少有一名女性議員。這些議員由其成員國及其國內立法機構選出。正如南非總統祖馬在2009年10月28日泛非議會第二屆立法機構第一次常會的開幕詞中所說,議會的總體目標是成為一個擁有充分立法權的機構,其成員是通過普選產生的。泛非議會現有265名議員,由非洲聯盟55個成員國中的47個的立法機關任命。每屆議會任期5年。現任議會主席是津巴布韋福陳·Z·卡倫姆比拉

組織結構

泛非議會由三個部分組成:全會是議會的主要立法和審議部門,代表們定期開會討論非洲的問題和潛在的解決方案;主席團是議會的領導部門,由一名主席和四名副主席組成,他們都由全體會議的代表選舉產生;最後一個部門是秘書處,它是議會的組織機構,由秘書、副秘書和代理副秘書主持。這些機構共同維護和執行為管理議會而制定的目標和協議。

發展歷史

1991年的《阿布賈條約》和1999年的《蘇爾特宣言》都要求建立泛非議會。前者將泛非議會列為該組織的機構之一,並指出:「為了確保非洲人民充分參與非洲大陸的經濟發展和一體化,應建立一個泛非議會。泛非議會的組成、職能、權力和組織應在一項議定書中加以規定」。隨後,《建立非洲聯盟條約》、《建立非洲經濟共同體條約》和《非洲聯盟組織法》也同樣提出了建立泛非議會的要求。2000年,在多哥洛美舉行的非洲統一組織首腦會議上通過了《建立泛非議會的議定書》。截至2022年,泛非議會有來自54個非盟成員國中47個國家的代表。議定書第22條規定,議定書在成員國以簡單多數交存批准書後生效。

2017年非盟-歐盟峰會後,泛非議會的權力大大增加。在2017年之前,議會只具有諮詢和協商的目的。2017年概述並通過的變革實際上使議會成為非洲聯盟的立法機構。這些變化主要允許議會為非洲國家起草更多的法律範本,以及改變議會內的選舉方式。2017年之前,每個成員國選擇5個人作為代表參加議會。現在,每個成員國的代表由整個非洲的所有成員國的立法機構在同一個月內選舉產生。

議會的目標

  • 執行非洲聯盟的政策和目標。
  • 培養非洲的人權和民主。
  • 確保成員國堅持善治、透明和問責。
  • 讓非洲人民了解非洲聯盟的目標和政策,以便他們能夠在非盟的框架內工作的同時融入非洲大陸。
  • 促進非洲大陸的和平、安全和穩定。
  • 促進自力更生和經濟復甦,以便為非洲人民帶來更繁榮的未來。
  • 促進非洲的合作和發展。
  • 加強非洲人民的團結意識,建立共同命運。
  • 建立區域經濟共同體及其議會成員之間的合作。

參考資料

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