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琛(1759年—1822年),字獻如,號雪湖清朝官員、詩人。回族,雲南大理府太和縣(今大理市)人。賽典赤·贍思丁的後裔,沙朝俊的兒子。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中舉,嘉慶六年(1801年),任懷遠縣知縣。後歷任懷寧縣建德縣合肥縣霍邱縣六安州任職。所到之處,積極救災,定保甲,義勇,興辦學校。在霍邱時,因審案不實,於嘉慶十一年(1806年)秋,被繼任告發,撤職戍邊。懷遠、懷寧、建德、霍邱、六安等地士民集資為他申寬,請求免罪,被嘉慶帝赦免。

沙琛年少有才,長大後更加刻苦,嘉慶二十三年(1818年)刊印《點蒼山人詩鈔》八卷,被譽為滇中人才。

參考資料

  • 高文德主編《中國民族史人物辭典》第24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