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居湖
永居湖,是臺灣臺中市新社區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區東北部。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月湖里不含西北端、慶西里最北端。
永居湖 | |
漢字 | 永居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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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字 | Éng-ki-ô͘ |
台語羅馬字 | Íng-ki-ôo |
閩南拼音 | Ǐng'gīóo |
永居湖 | |
客家語漢字 | 永居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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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語白話字 | Yún-kî-fù |
臺灣客拼 | 大埔腔:rhun^ gi+ fuˇ |
歷史
台灣清治末期,永居湖地區為一街庄,稱為「永居湖莊」,隸屬於捒東上堡。該莊東北隔大甲溪與新伯公莊為界,南與水底藔莊為鄰,西邊為鳥銃頭莊、新社莊,北邊為土牛莊。[1]。
1901年(日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莊隸屬於臺中廳。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6月,該莊編入「新社區」,仍隸屬於臺中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全台二十廳合併為十二廳,新社區隸屬不變。1920年(大正九年),全台地方制度大改正,該莊改制並雅化為「永居湖」大字,隸屬於臺中州東勢郡新社莊[2]。
戰後新社莊改制為新社鄉,隸屬於臺中縣,大字亦改制為村。1950年10月,中、彰、投分治,新社鄉隸屬不變。2010年12月,隨著臺中縣、市合併為直轄臺中市,新社鄉改制為新社區,村亦改制為里。
聚落
本地區有月湖、畚箕湖等聚落[3]。
交通
區道中95線(新居街)是新社至溪頭的道路,大致以西北—東南走向到達本地區西部邊界北側後轉南南東沿邊界而行至出境。由該道路向西北轉西再轉北北西可前往新社市區並止於舊市道129號(中和街四段)路口,向南南東可前往水底寮地區的中和聚落、薰衣草森林新社店、溪頭並止於接近頭汴坑邊界處的紫興宮前。[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