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府,中國元朝末年至清朝末年存在的一個府。
元朝時為武昌路。
至正二十四年、龍鳳十年(甲辰年,1364年)二月,改為武昌府,治所在江夏縣(即今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
洪武九年(1376年)四月,降興國府為興國州,來屬。
洪武十三年(1380年)五月,下屬的漢陽州復為漢陽府。
終明一朝,領一州(興國州,下領大冶縣、通山縣),九縣:江夏縣、武昌縣、嘉魚縣、蒲圻縣、咸寧縣、崇陽縣、通城縣、大冶縣、通山縣。轄境相當今湖北省洪湖縣以東的長江以南,鄂城區、咸寧市、通城縣以西,包括黃石市、陽新縣、通山縣、大冶市。
明朝時,武昌府是湖廣承宣布政使司的治所。
清朝時,武昌府是湖廣總督的治所。
清朝時,武昌府下轄轄江夏縣、武昌縣、嘉魚縣、蒲圻縣、咸寧縣、崇陽縣、通城縣、大冶縣、通山縣、興國州(今陽新)。
1911年,辛亥革命武昌起義在武昌府爆發。
1912年,武昌府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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