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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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舟(740年—787年)[1],字公受,祖籍隴西郡狄道縣,或稱隴州人[來源請求],出自隴西李氏姑臧房,唐朝官員、音韻學家。
出生年份不詳,推論生於開元二十八年(740年)[1]。李舟是北魏秦州刺史李彥的後裔,水部員外郎、眉州刺史李岑之子。十六歲時,以黃老之學一舉登第。十八歲,典校弘文館。乾元二年(759年),赴漢南。杜甫有《送李校書二十六韻》為李舟送行。後入宣歙觀察使崔昭幕府。[2]隨崔昭至浙東。[3]官至虔州刺史[4]。最終,李舟在鄱陽定居、逝世,年四十八[2]。逝世年份不詳,推論為貞元三年(787年)[1]。同母弟李丹,將其歸葬於洛陽某鄉原[2]。
隋朝陸法言作《切韻》,唐玄宗天寶時孫愐加以修訂增補,成《唐韻》一書。他又將《唐韻》加以訂正,成《切韻》十卷,使韻部排列以類相從,又使四聲次序相配不亂,為宋代所修《廣韻》所取法。其書今佚。
曾經寫信給其妹一段智者之言:「釋迦生中國,設教如周孔; 周孔生西方,設教如釋迦。天堂無則已,有則君子登;地獄無則已;有則小人入。」[5]
家庭
祖父
父母
夫人
參考資料
- ^ 1.0 1.1 1.2 嚴寅春. 《李舟年谱考略》. 西藏民族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陝西省咸陽市: 西藏民族學院). 2006, (2006年第5期). ISSN 1003-838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3-11) (簡體中文).
- ^ 2.0 2.1 2.2 2.3 2.4 2.5 2.6 《全唐文·卷五百二十二·處州刺史李公墓志銘》:公姓李氏,諱某,隴西成紀人也,字曰公受。其先在晉霸西涼,在魏侯姑臧,長發有光,乃熾而昌。五代生秦王府戶曹贈太子舍人某,以恭德垂裕,實公之大父;水部郎中眉州刺史某,以宏材廣化,實公之烈考;禮部尚書襄陽席豫,以大名諡文,實公之外祖。 公生而聰邁,十六以黃老學一舉登第,十八典校宏文,二十餘以金吾掾假法冠為孟侯湖南從事。給事中賀若察宣慰南方,請公為寮佐。其後宰東陽宣城二縣,辟宣歙浙東二府。府主崔侯昭,咨以小大之政,由監察轉殿中侍御史。建中初,朝廷厘飭百度,高選尚書諸曹,即拜公金部員外郎,選吏部。張鎬節制大梁,請公為介,授檢校吏部郎中兼待御史。使輟,遂退耕洛之間。起家除陝州刺吏,換處州刺史,累升至朝請大夫,爵隴西縣男。既授代,家於鄱陽,享年四十有八,以某年月日遘疾捐館。 夫人武城縣君清河崔氏,生一女未齔。公母弟曰丹,有季方之賢,茹哀問卜。以某年月日,奉青車歸葬於洛陽某鄉原,禮也。 嗚呼!當漢道之盛,賈誼、董生、桓譚、馮衍,皆以高才巨名,或位淪下國,或廢落田裡,夫豈不遭明時,不識明主哉?蓋運有通躓,事有離合,不可以一理言也。惟公有孝友仁謙之德,文學政事之美,卓立不羈之才,竟委遲半塗,僻典荒服,且乏鄧攸之嗣,而終管輅之年。時歟命歟?可為慟口哭者已!始公之孤喪過乎哀,丁內艱也。東最之人,飲公惠,憫公荼毒。行泣祭,既除而止。奉歸宗之姑,惟敬與愛(下闕)。
- ^ 《嘉泰會稽志》:「七月,崔昭自宣州為浙東。」
- ^ 柳宗元《石表先友記》:李舟,隴州人,有文學俊辯,高志氣,以尚書郎使危疑反側者再,不辱命。被讒妒,出為刺史,廢痼卒。
- ^ 唐虔州刺史李舟與妹書曰:「釋迦生中國,設教如周孔; 周孔生西方,設教如釋迦。天堂無則已,有則君子登;地獄無則已;有則小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