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立
李素立(?—?),唐朝官員,趙州高邑縣(今河北省高邑縣)人。
北齊梁州刺史李義深的曾孫,散騎常侍李騊駼的孫子,隋朝水部郎中李政藻之子,大業末年李政藻充使淮南,為盜賊所殺。李素立,武德初年為監察御史。當時有犯法之人罪不至死者,唐高祖特命處死,李素立勸諫:「三尺之法,與天下共之,法一動搖,則人無所措手足。陛下甫創鴻業,遐荒尚阻,奈何輦轂之下,便棄刑書?臣忝法司,不敢奉旨。」唐高祖聽從。從此被皇帝看重。李素立丁憂,高祖令他奪情,任命他為七品清要官,有司擬定為雍州司戶參軍。高祖說:「此官要而不清。」又擬定為秘書郎。高祖說:「此官清而不要。」擢升為侍御史,高祖說:「此官清而復要。」
貞觀年間,轉任揚州大都督府司馬。當時突厥、鐵勒各部相繼內附,唐太宗在漠北設置燕然都護府,任命李素立為燕然都護。闕泥孰別部為邊患。李素立遣使招降。北夷人感其恩惠,率牛馬饋贈李素立,李素立只接受一杯酒,剩下的都還給了他們。為其建立官署、開置屯田。在位民安食足。之後,轉任綿州刺史。永徽初年,轉任蒲州刺史,將上任,綿州官署中所餘糧儲及什物,都交給州司,自己帶着書籍離去。途中病故,唐高宗聽說為他廢朝一日,諡號平。其孫李至遠、李從遠。李至遠之子李畬,李從遠景雲年間官至黃門侍郎、太府卿。
子孫
延伸閱讀
[編]
參考文獻
- 《舊唐書》卷185上 良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