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寶金
李寶金(1942年出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官員,山東章丘人,長期掌控天津政法界,曾任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長等政法界要職。因受賄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李寶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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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 |
任期 1998年6月—2006年6月 |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1942年11月 中華民國山東省章丘 |
國籍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政黨 | |
職業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市政法官員 |
履歷
李寶金1961年7月進入天津警界工作,紮根天津警界40餘年。1987年李寶金升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長,1993年開始兼任天津市委政法委副書記。1998年6月當選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為副省級官員,並任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副書記。2003年1月,再次當選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1]。
貪腐
李寶金被指控於1996年至2006年在擔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長、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和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收受天津渤海化工集團等四家單位共計人民幣317萬餘元;利用地位的便利,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權,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收受天津榮程聯合鋼鐵有限公司等三家單位和個人總計人民幣229萬餘元,外幣數萬元。李寶金受賄額總計折合人民幣562萬餘元。此外,李寶金包養的情婦王小毛,涉及諸多挪用公款等貪腐大案。此外,李寶金為人霸道,口頭禪為「敢說不行,查他,辦他!」[2] 李寶金的落馬,缺逃出了多少原來其手下的真蛀蟲,天津市檢察院財務處處長張力,千萬資產巧妙的隱藏在其女兒女婿,情婦及親屬名下,而這些人大多自己都不知道,例如其在天津市西青區大寺鎮金龍國際花園台北別墅就擁有三套別墅(1區45號、19號等),海口給情婦置辦海景房,平常供其度假使用,並且在長途西站投資千萬建立酒店。
落馬
2006年3月,李寶金的情婦王小毛的浩天集團為緩解其承建的津汕高速公路工程資金缺口,擅自挪用了由其控股的浩天津晉高速公路公司準備還貸的準備金4000萬元,引起有關司法部門的關注。王小毛隨後被警方帶走,並在調查的過程中牽扯出李寶金的貪腐案件。2006年6月12日,李寶金因涉嫌重大經濟問題和私人生活作風問題,被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宣布「雙規」,即規定時間、規定地點交待問題。後由中紀委移交司法部門。由於李寶金案情重大,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檢察院特指定河北省檢察院異地管轄李寶金貪污腐敗案件。河北省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李寶金受賄案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和挪用公款罪兩罪並罰,決定對其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3]。
相關人物
參考文獻
- ^ 全國人大免去李寶金天津檢察院檢察長職務(圖) 網際網路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08-01-22.,人民網天津視窗,2010年11月27日查閱
- ^ 從天津檢察長李寶金的墮落看檢察幹部的奴性[永久失效連結],中國法律信息網,2010年11月27日查閱
- ^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李寶金一審被判死緩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人民網,2010年11月27日查閱
外部連結
- 天津市原檢察長李寶金被判死緩專題[永久失效連結] 中國法律信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