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固
李固(93年—147年),字子堅,漢中郡南鄭縣人[1],東漢太尉,司徒李郃之子。少有奇表,好學交賢,後數次以恩信平叛,推舉良臣。於皇儲之爭上,兩次反對外戚大將軍梁冀立幼不立長,被梁冀陷害致死。
前任:趙峻 繼任:胡廣 | |||||||||
太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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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 | 東漢 | ||||||||
主君 | 漢順帝→漢沖帝→漢質帝→漢桓帝 | ||||||||
姓 | 李 | ||||||||
名 | 固 | ||||||||
字 | 子堅 | ||||||||
職官 | 議郎→廣漢雒縣令→大將軍從事中郎→荊州刺史→泰山太守→將作大匠→大司農→太尉 | ||||||||
籍貫 | 漢中郡南鄭縣 | ||||||||
出生 | 公元93年 | ||||||||
逝世 | 公元14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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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李固相貌奇特,年輕時便以學問而著名[2],師事荀淑[3],而不應朝廷的徵辟[4]。
漢順帝劉保時多有天災,陽嘉二年(133年),郎顗[5]、衛尉賈建推薦李固[6]。李固上言宦官與外戚之弊,並建議消去乳母宋娥的封土、降外戚梁冀等的官職、謹慎尚書的人選和裁置宦官的數量。當時,馬融[7]、太史張衡[8]並對策。劉保以李固為第一[9][10],拜李固議郎,諸宦官皆謝罪[11]。宋娥與宦官作飛章誣陷李固,大司農黃尚、僕射黃瓊替李固求情,李固又得拜議郎,出為廣漢郡雒縣令[12]。李固自解印綬歸家,年中,大將軍梁商請其為從事中郎[13]。李固勸告梁商整頓政事後可以功成身退,梁商不聽[14]。
永和元年(136年),司空王龔為太尉[15]。宦官誣陷太尉王龔,李固請求梁商施加援手,王龔得以釋罪[16]。十二月,象林人反[17]。
永和二年(137年)五月,日南人反[18]。交阯刺史樊演發九真、交阯兵去救援。七月,九真、交阯士兵不滿調度而反[19][20]。
永和三年(138年),劉保召群臣議事,大臣們建議發荊、揚、兗、豫四州兵[21]。李固反駁,其大意為九真、交阯過於遙遠,士兵傷、叛會很多,不如任用良將,使叛者自攻。朝廷依計行事[22],六月,叛者降[23]。
荊州盜賊經年不能平,於是任用李固為荊州刺史。李固赦其罪過,令其自相招降,半年內平定了荊州[24]。李固推薦前桂陽太守欒巴[25]、長沙太守趙歷、桂陽太守辛巳[26],又奏江夏太守孔疇、南郡太守為昆[27]、南陽太守高賜等貪污。高賜等人賄賂大將軍梁冀,梁冀飛書急救,李固不理,梁冀便徙李固為泰山太守[28]。泰山盜賊數年不定,李固裁減郡兵,以恩信招降,一年內將其平定[29]。
漢安元年(142年)八月,劉保遣八使巡行諸郡[30]。因使者杜喬奏李固郡政為第一[31],徵李固為將作大匠[32]。李固上書推薦人才,又遷李固為大司農[33]。李固與廷尉吳雄建議罷免先前八使所劾奏的宦官親屬,並考察三府的令史與尚書郎,劉保同意[34]。李固又與光祿勳劉宣建議考察太守,亦被接受[35]。
建康元年(144年)八月,沖帝劉炳即位,年二歲,太后梁妠掌權[36]。李固為太尉,與梁冀錄尚書事[37]。
永嘉元年(145年)正月,劉炳崩,徵清河王劉蒜[38]與勃海孝王劉鴻之子劉纘到京師[39]。因為外有盜賊,梁妠打算等待諸侯到京師後再發喪,李固勸說後,梁妠即日發喪[40]。李固以劉蒜年長有德,勸說梁冀立之,梁冀不聽[41]。梁妠與梁冀立年八歲的劉纘為帝[42],梁妠依舊掌權[43]。當時為劉炳選造陵墓,李固建議以漢殤帝時的制度,於劉保陵墓中建其陵,以省役費,獲得同意[44]。當時梁妠信任李固,有所聽從,但梁冀專政,多與李固有衝突[45]。劉保時,官員多不講資歷,李固曾奏免百餘人[46]。被免之人有怨,於是順梁冀之意作飛章誣陷李固。梁冀請梁妠治其罪,梁妠不聽[47]。飛章或為馬融所寫[48],但也有不同的意見[49]。
本初元年(146年),梁妠要將妹妹梁女瑩嫁於蠡吾侯劉志,徵其到京師[50]。閏月,梁冀忌憚劉纘聰慧,令近臣下毒,劉纘急召李固,未及多言而崩[51][52]。李固劾舉侍醫,梁冀畏懼自己的陰謀泄露,非常厭惡李固[53][54]。李固聯名司徒胡廣、司空趙戒,寫書給梁冀,勸其謹慎選擇繼位者,說:「悠悠萬事,唯此為大。國之興衰,在此一舉。」梁冀召大臣議[55]。李固、胡廣、趙戒、大鴻臚杜喬皆以劉蒜有賢德且尊親[56],當繼位[57][58]。梁冀屬意劉志,頗不得意[59]。先前,劉蒜沒有對宦官曹騰還禮,得罪了宦官[60]。曹騰夜中去見梁冀,勸說道:「劉蒜嚴明,不如立劉志,可保富貴。」[61]明日,梁冀言辭激烈,群臣皆服,唯有李固、杜喬堅持意見,梁冀罷會。李固又上書勸說梁冀,梁冀大怒,說梁妠罷免李固[62][63]。梁妠與梁冀終立劉志為帝,年十五,梁妠掌權[64]。李固知道自己危險,遣三子歸鄉[65]。
建和元年(147年),宦官唐衡、左悺向劉志進讒言,說李固、杜喬認為他不堪帝位,劉志因而怨恨二人[66]。十一月,甘陵人劉文與南郡人劉鮪欲立劉蒜為帝,事發被殺[67][68]。梁冀因此誣陷李固與其同謀,將其下獄[69]。李固的門生王調、河內人趙承等數十人替李固訴冤,梁妠將其赦免。洛陽人高呼萬歲。梁冀害怕,以舊案誣陷李固[70]。馬融為梁冀寫章,長史吳佑說:「李公之罪,成於卿手。李公即誅,卿何面目見天下之人乎?」[71]郡守奉旨殺害李固,時年五十四[72][73]。死前,李固給胡廣、趙戒寫書,質問其為何順從梁冀,並預感「漢家衰微,從此始矣。」[74]李固二子,李基、李茲皆死獄中,小子李燮得以逃脫[75]。梁冀將李固曝屍街頭,敢收屍者加罪[76]。學生郭亮、董班去守屍,梁妠不加罪,允許其將李固埋葬[77]。李固的弟子整理李固所寫的文章,作《德行》一篇[78]。李固之死開啟了清流、濁流之爭[79],也為黨錮之禍埋下了伏筆[80]。
家庭
祖父
- 李頡,博士[81]
父
子女
堂弟
- 李歷,字季子,奉車都尉[85]
影響
毛澤東推薦江青讀李固的《遺黃瓊書》,告誡她立身處世「嶢嶢者易折,皎皎者易污」、「《陽春》之曲,和者必寡;盛名之下,其實難副」,「人貴有自知之明」。
江青:
可讀李固給黃瓊書。就思想文章而論,都是一篇好文章。你的職務就是研究國內外動態,這已經是大任務了。此事我對你說了多次,不要說沒有工作。此囑。
毛澤東
1974年11月20日
延伸閱讀
[編]
注釋
- ^ s:後漢書/卷63:李固字子堅,漢中南鄭人
- ^ s:後漢書/卷63:固貌狀有奇表,鼎角匿犀,足履龜文。少好學,常步行尋師,不遠千里。遂究覽墳籍,結交英賢。四方有志之士,多慕其風而來學。京師鹹歎曰:「是復為李公矣。」
- ^ s:後漢書/卷62:當世名賢李固、李膺等皆師宗之。
- ^ s:後漢書/卷63:司隸﹑益州並命郡舉孝廉,辟司空掾,皆不就。
- ^ s:後漢書/卷30下:顗又上書薦黃瓊、李固,並陳消災之術
- ^ 李賢注:續漢書曰「陽嘉二年,詔公卿舉敦樸之士,□尉賈建舉固」
- ^ s:後漢紀/卷18:扶風馬融獨對曰……
- ^ s:後漢紀/卷18:太史張衡對曰……
- ^ s:後漢紀/卷18:上覽眾對,以李固對為第一
- ^ 後漢書集解:沈欽韓曰:案融對碌碌無取,衡乃歸咎於左雄,為胡廣等訟冤。文人固陋如此,視固之直指近幸外戚,以感悟人主,有天壤之別矣。惜袁范各以意刊削,二書相校,同者才十之三,遂不得見元本。
- ^ s:後漢書/卷63:固對曰……順帝覽其對,多所納用,實時出阿母還弟捨,諸常侍悉叩頭謝罪,朝廷肅然。以固為議郎。
- ^ s:後漢書/卷63:而阿母宦者疾固言直,因詐飛章以陷其罪,事從中下。大司農黃尚等請之於大將軍梁商,又僕射黃瓊救明固事,久乃得拜議郎。出為廣漢雒令
- ^ s:後漢書/卷63:至白水關,解印綬,還漢中,杜門不交人事。歲中,梁商請為從事中郎。
- ^ s:後漢書/卷63:固欲令商先正風化,退辭高滿,乃奏記曰……商不能用。
- ^ s:後漢書/卷56:永和元年,拜太尉。
- ^ s:後漢書/卷56:龔深疾宦官專權,志在匡正,乃上書極言其狀,請加放斥。諸黃門恐懼,各使賓客誣奏龔罪,順帝命亟自實。前掾李固時為大將軍梁商從事中郎,乃奏記於商曰……商即言之於帝,事乃得釋。
- ^ s:後漢書/卷6:十二月,象林蠻夷叛。
- ^ s:後漢書/卷63:五月,日南叛蠻攻郡府。
- ^ s:後漢書/卷6:秋七月,九真、交阯二郡兵反。
- ^ s:後漢書/卷86:交阯刺史樊演發交阯、九真二郡兵萬餘人救之。兵士憚遠役,遂反,攻其府。
- ^ s:後漢書/卷86:明年,召公卿百官及四府掾屬,問其方略,皆議遣大將,發荊、楊、兗、豫四萬人赴之。
- ^ s:後漢書/卷86:大將軍從事中郎李固駁曰……四府悉從固議,即拜祝良爲九真太守,張喬爲交阯刺史。
- ^ s:後漢書/卷6:九真太守祝良、交阯刺史張喬慰誘日南叛蠻,降之,嶺外平。
- ^ s:後漢書/卷63:永和中,荊州盜賊起,彌年不定,乃以固為荊州刺史。固到,遣吏勞問境內,赦寇盜前釁,與之更始。於是賊帥夏密等斂其魁黨六百餘人,自縛歸首。固皆原之,遣還,使自相招集,開示威法。半歲閒,余類悉降,州內清平。
- ^ s:後漢書/卷57:荊州刺史李固薦巴治多,徵拜議郎
- ^ s:華陽國志/卷十:表薦長沙、桂陽太守趙歷、辛巳
- ^ s:華陽國志/卷十:奏免江夏、南陽、南郡太守孔疇、高賜、為昆等。州土自然安靜。
- ^ s:後漢書/卷63:上奏南陽太守高賜等臧穢。賜等懼罪,遂共重賂大將軍梁冀,冀為千里移檄,而固持之愈急。冀遂令徙固為太山太守。
- ^ s:後漢書/卷63:時太山盜賊屯聚歷年,郡兵常千人,追討不能制。固到,悉罷遣歸農,但選留任戰者百餘人,以恩信招誘之。未滿歲,賊皆弭散。
- ^ s:後漢書/卷63:丁卯,遣侍中杜喬,光祿大夫周舉,守光祿大夫郭遵、馮羨、欒巴、張綱、周栩、劉班等八人分行州、郡,班宣風化,舉實臧否。
- ^ s:後漢書/卷63:使徇察兗州。表奏太山太守李固政為天下第一
- ^ s:後漢紀/卷19:薦泰山太守李固在郡忠能,徵固為將作大匠。
- ^ s:後漢書/卷63:上疏陳事曰……以固為大司農。
- ^ s:後漢書/卷63:先是周舉等八使案察天下,多所劾奏,其中並是宦者親屬,輒為請乞,詔遂令勿考。又舊任三府選令史,光祿試尚書郎,時皆特拜,不復選試。固乃與廷尉吳雄上疏,以為八使所糾,宜急誅罰,選舉署置,可歸有司。帝感其言,乃更下免八使所舉刺史、二千石,自是稀復特拜,切責三公,明加考察,朝廷稱善。
- ^ s:後漢書/卷63:乃復與光祿勳劉宣上言:「自頃選舉牧守,多非其人,至行無道,侵害百姓。又宜止盤遊,專心庶政。」帝納其言,於是下詔諸州劾奏守令以下,政有乖枉,遇人無惠者,免所居官;其奸穢重罪,收付詔獄。
- ^ s:後漢書/卷6:其年八月庚午,即皇帝位,年二歲。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臨朝。
- ^ s:後漢書/卷63:以固為太尉,與梁冀參錄尚書事。
- ^ s:後漢書/卷6:永憙元年春正月戊戌,帝崩於玉堂前殿,年三歲。清河王蒜徵至京師。
- ^ s:後漢書/卷6:父勃海孝王鴻,母陳夫人。沖帝不豫,大將軍梁冀徵帝到洛陽都亭。
- ^ s:後漢書/卷63:梁太后以楊、徐盜賊盛強,恐驚擾致亂,使中常侍詔固等,欲須所徵諸王侯到乃發喪。固對曰……太后從之,即暮發喪。
- ^ s:後漢書/卷63:固以清河王蒜年長有德,欲立之,謂梁冀曰:「今當立帝,宜擇長年高明有德,任親政事者,願將軍審詳大計,察周、霍之立文、宣,戒鄧、閻之利幼弱。」冀不從。
- ^ s:後漢書/卷6:及沖帝崩,皇太后與冀定策禁中,丙辰,使冀持節,以王青蓋車迎帝入南宮。丁巳,封為建平侯,其日即皇帝位,年八歲。
- ^ s:後漢書/卷10下:復立質帝,猶秉朝政。
- ^ s:後漢書/卷63:時沖帝將北卜山陵,固乃議曰:「今處處寇賊,軍興用費加倍,新創憲陵,賦發非一。帝尚幼小,可起陵於憲陵塋內,依康陵制度,其於役費三分減一。」乃從固議。
- ^ s:後漢書/卷63:時太后以比遭不造,委任宰輔,固所匡正,每輒從用,其黃門宦者一皆斥遣,天下咸望遂平,而梁冀猜專,每相忌疾。
- ^ s:後漢書/卷63:初,順帝時諸所除官,多不以次,及固在事,奏免百餘人。
- ^ s:後漢書/卷63:此等既怨,又希望冀旨,遂共作飛章虛誣固罪曰……事奏,冀以白太后,使下其事。太后不聽,得免。
- ^ 李賢注:據〈吳佑傳〉,此章馬融之詞。
- ^ s:後漢書集解:沈欽韓曰:世以此章為馬融所作,然史不指融名,又其罪為梁太后所寢得已。袁紀於桓帝初元,劉文謀立清河王,固等下獄乃雲融為冀作表,吳祐謂融曰:李公之罪,成於卿手。范於祐傳亦載其事。則融所奏即固被誅事不在質帝時,且既雲飛章當沒其主名,豈得先顯撰造之人?其非融作明矣。
- ^ s:後漢書/卷7:本初元年,梁太后徵帝到夏門亭,將妻以女弟。
- ^ s:後漢書/卷6:閏月甲申,大將軍梁冀潛行鴆弒,帝崩於玉堂前殿,年九歲。
- ^ s:後漢書/卷63:冀忌帝聰慧,恐為後患,遂令左右進鴆。帝苦煩甚,使促召固。固入,前問:「陛下得患所由?」帝尚能言,曰:「食□餅,今腹中悶,得水尚可活。」時冀亦在側,曰:「恐吐,不可飲水。」語未絕而崩。
- ^ s:後漢書/卷63:固伏屍號哭,推舉侍醫。冀慮其事洩,大惡之。
- ^ 胡三省注:推舉者,劾舉其侍疾無狀,而推究其姦也。
- ^ s:後漢書/卷63:因議立嗣,固引司徒胡廣、司空趙戒,先與冀書曰……冀得書,乃召三公、中二千石、列侯大議所立。
- ^ 胡三省注:蒜於質帝爲兄,尊也。同出樂安王寵,親也。
- ^ s:後漢書/卷63:固、廣、戒及大鴻臚杜喬皆以為清河王蒜明德著聞,又屬最尊親,宜立為嗣。
- ^ s:後漢書/卷55:蒜為人嚴重,動止有度,朝臣太尉李固等莫不歸心焉。
- ^ s:後漢書/卷63:先是蠡吾侯志當取冀妹,時在京師,冀欲立之。觿論既異,憤憤不得意,而未有以相奪。
- ^ s:後漢書/卷55:初,中常侍曹騰謁蒜,蒜不為禮,宦者由此惡之。
- ^ s:後漢書/卷63:中常侍曹騰等聞而夜往說冀曰:「將軍累世有椒房之親,秉攝萬機,賓客縱橫,多有過差。清河王嚴明,若果立,則將軍受禍不久矣。不如立蠡吾侯,富貴可長保也。」
- ^ s:後漢書/卷63:明日重會公卿,冀意氣凶凶,而言辭激切。自胡廣、趙戒以下,莫不懾憚之。皆曰:「惟大將軍令。」而固獨與杜喬堅守本議。冀厲聲曰:「罷會。」固意既不從,猶望觿心可立,復以書勸冀。冀愈激怒,乃說太后先策免固,竟立蠡吾侯,是為桓帝。
- ^ s:後漢書/卷6:丁亥,太尉李固免。
- ^ s:後漢書/卷7:會質帝崩,太后遂與兄大將軍冀定策禁中,閏月庚寅,使冀持節,以王青蓋車迎帝入南宮,其日即皇帝位,時年十五。太后猶臨朝政。
- ^ s:後漢書/卷63:初,固既策罷,知不免禍,乃遣三子歸鄉里。
- ^ s:後漢書/卷63:宦者唐衡、左悺等因共譖於帝曰:「陛下前當即位,喬與李固抗議言上不堪奉漢宗祀。」帝亦怨之。
- ^ s:後漢書/卷55:甘陵人劉文與南郡妖賊劉鮪交通,訛言清河王當統天子,欲共立蒜。事發覺
- ^ s:後漢書/卷63:清河劉文反,殺國相射暠,欲立清河王蒜為天子;事覺伏誅。
- ^ s:後漢書/卷63:梁冀因此誣固與文、鮪共為妖言,下獄。
- ^ s:後漢書/卷63:門生勃海王調貫械上書,證固之枉,河內趙承等數十人亦要鈇鍎詣闕通訴,太后明之,乃赦焉。及出獄,京師市裡皆稱萬歲。冀聞之大驚,畏固名德終為己害,乃更據奏前事
- ^ s:後漢書/卷64:時扶風馬融在坐,為冀章草,佑因謂融曰:「李公之罪,成於卿手。李公即誅,卿何面目見天下之人乎?」
- ^ s:後漢紀/卷21:郡守承旨殺之。
- ^ s:後漢書/卷63:遂誅之,時年五十四。
- ^ s:後漢書/卷63:臨命,與胡廣、趙戒書曰:「固受國厚恩,是以竭其股肱,不顧死亡,志欲扶持王室,比隆文、宣。何圖一朝梁氏迷謬,公等曲從,以吉為凶,成事為敗乎?漢家衰微,從此始矣。公等受主厚祿,顛而不扶,傾覆大事,後之良史,豈有所私?固身已矣,於義得矣,夫復何言!」廣、戒得書悲籩,皆長歎流涕。
- ^ s:後漢書/卷63:州郡收固二子基、茲於郾城,皆死獄中。小子燮得脫亡命。
- ^ s:後漢書/卷63:冀乃封廣、戒而露固屍於四衢,令有敢臨者加其罪。
- ^ s:後漢書/卷63:固弟子汝南郭亮……乞收固屍……南陽人董班亦往哭固,而殉屍不肯去。太后憐之,乃聽得襚斂歸葬。
- ^ s:後漢書/卷63:固所著章、表、奏、議、教令、對策、記、銘凡十一篇。弟子趙承等悲歎不已,乃共論固言多,以為德行一篇。
- ^ 劉蓉. 三"李杜"事件与汉末政治. 史學月刊. 2007, (10): 27–33.
- ^ 萬青. 李固与后汉党锢之祸. 紅河學院學報. 2005, 3 (4): 39–43.
- ^ s:後漢書/卷82上:(李郃)父頡,以儒學稱,官至博士。
- ^ s:後漢書/卷82上:郃子固
- ^ 李賢注:袁宏紀曰,基字憲公,茲字季公,並為長史
- ^ s:後漢書/卷63:(李燮)姊文姬為同郡趙伯英妻
- ^ s:後漢書/卷82上:(李郃)弟子歷,字季子。清白有節,博學善交,與鄭玄、陳紀等相結。為新城長,政貴無為。亦好方術。時,天下旱,縣界特雨。官至奉車都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