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昭僖王朱鍾鋌(1448年—1511年)[1],明朝方山莊憲王朱美垣庶長子,晉定王朱濟熺孫,晉恭王朱棡曾孫,明太祖玄孫。後襲爵、被廢。[2]

生平

早年

正統十四年(1449年)二月與其庶二弟朱鍾鏕獲賜名。[3]景泰四年(1453年)八月,一同受封鎮國將軍,賜誥命冠服。[4]五年(1454年)二月,一同獲歲祿一千石,米鈔各半。[5]九月,朱美垣奏朱鍾鋌、朱鍾鏕缺少役使從人,明代宗命所司於罪人中撥二十人給予。[6]

天順元年(1457年)三月,明英宗命朱美垣、朱鍾鋌、朱鍾鏕今年歲祿都暫與本色米。[7]

襲封

成化六年(1470年)五月,朱美垣去世。[8]

成化八年(1472年)四月,明憲宗遣懷寧侯孫輔、恭順侯吳鑑、武安侯鄭宏、慶雲伯周壽、清平伯吳璽、靖遠伯王添、安順伯薛珤、宣城伯衛潁為正使,尚寶司丞李璋、刑科給事中楊理、禮科給事中唐章、工科給事中劉昂、吏科右給事中徐英、吏部郎中倪輔、戶部郎中文志貞、兵部郎中姚壁為副使,持節冊封朱鍾鋌為方山王。[2][9]九年(1473年)九月,遣恭順侯吳鑒、泰寧侯陳桓、駙馬都尉楊偉、遂安伯陳韶、安順伯薛珤、成安伯郭鐄為正使,吏科給事中李俊、刑科給事中趙杲、禮科給事中張晟、中書舍人黎昊、戶部員外郎林孟喬、工部員外郎何淡為副使,冊封其夫人于氏進封方山王妃。[10]十年(1474年)三月,賜誥命冠服。[11]

被廢

當初朱鍾鏕不遲於天順八年(1464年)四月身故,朱美垣以朱鍾鏕的獨子年幼未得封輔國將軍為由為朱鍾鏕遺孀張氏請求得歲祿。[12]但其實朱鍾鏕生前無嗣,張氏與其父張瑁、母孫氏圖謀讓張氏弟弟懷孕的妻妾入府生子,作為張氏自己的兒子,朱鍾鏕也同謀,後來朱鍾鋌為此子奏請得賜名朱奇漺,得封輔國將軍。但此事後來被揭發,朱鍾鋌也被揭發近期親近樂婦、杖死無辜及受賄等罪,憲宗命太監尚亨及刑部郎中張錦等會同官員核實,下都察院問罪。成化十六年(1480年)十月,命革朱鍾鋌王爵、祿米,[2]削朱鍾鏕封號,張瑁、孫氏處斬,張氏、朱奇漺賜自盡,其餘都按律問罪,並下敕切責朱鍾鋌,記錄其事,遣使者遍示諸王。[13]唯已故的朱美垣未被認為涉案,也沒有受到追罰。

復封未果

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三月,晉莊王朱鍾鉉引用赦文條例請求恢復朱鍾鋌的爵位,憲宗下詔不允,只給朱鍾鋌每年米五十石。[14]

弘治二年(1489年)五月,朱鍾鋌再請求復封,明孝宗說已經賜米養贍,沒有準許。[15]

朱鍾鋌前後請求復封的奏疏達五十餘封,都不獲准。弘治四年(1491年)十一月,朱鍾鋌又引用趙府南樂王朱祁鉷復封的例子請求,禮部覆奏,孝宗說朱鍾鋌革爵是因為混淆宗室血脈的重罪,與南樂王所犯不同,難准復爵,又已經給米養贍,卻還累次奏擾,不准。[16]弘治七年(1494年)三月,朱鍾鋌又請求復封,不獲准。[17]

朱鍾鋌故嫡長子朱奇洹女確山郡君選陽曲縣人張龍為儀賓。正德六年(1511年)五月,長史等官奏張龍母郝氏為晉懷王朱表榮王妃之妹,倫序不宜。明武宗下詔令停婚別選。朱鍾鋌奏稱確山郡君與晉懷王妃已出五服,沒有倫序的問題,禮部也奏稱張龍已經與郡君成婚,最後武宗下詔對張龍和郡君的婚事不再追究,張龍停祿米一年,長史等官各停俸三月。[18]

身後

同年,朱鍾鋌去世。嫡孫輔國將軍朱表欏奏請諡號,事下禮部,因有司朦朧奏報,得賜諡號昭僖。朱表欏奏請復封王爵,由山西鎮巡等官查勘得實情,正德九年(1514年)二月,追奪朱鍾鋌諡號,也不讓朱表欏襲封。[19]朱鍾鋌的子孫只能以原本官職奉祀方山國。[2]

評價

家庭

  • 王妃于氏

子孫

  • 嫡長子鎮國將軍朱奇洹,正德六年(1511年)五月已故
    • 確山郡君,儀賓張龍
    • 嫡子輔國將軍朱表欏,弘治七年(1494年)四月按制度賜誥命冠服[20],嘉靖元年(1522年)四月奪祿米四分之一,收銷典仗、印信,革去民校三十名[21],二十八年(1549年)四月在世[22]
    • 第四子輔國將軍朱表構,弘治七年(1494年)七月賜名,[23]十六年(1503年)七月按制度賜誥命冠服[24]
    • 第五子朱表柵,弘治七年(1494年)七月賜名[23]
  • 第四子鎮國將軍朱奇湊,成化十年(1474年)七月賜名[25]
    • 嫡長子朱表梌,弘治十一年(1498年)七月賜名[26]
  • 第七子鎮國將軍朱奇漴,弘治三年(1490年)四月賜名[27],七年(1494年)四月按制度賜誥命冠服[20]
  • 庶第十一子朱奇潆,弘治五年(1492年)十月賜名[28]
  • 縣主,儀賓田朴[29]

注釋及參考文獻

  1. ^ 《弇山堂別集》卷034
  2. ^ 2.0 2.1 2.2 2.3 《明史》卷一百·表第一·諸王世表一
  3.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七十五》
  4. ^ 《大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三十二》
  5.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三十八》
  6. ^ 《大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五》
  7. ^ 《大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七十四》
  8.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七十九》
  9.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三》
  10. ^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二十》
  11. ^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二十六》
  12. ^ 《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
  13.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八》
  14.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六十三》
  15.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二十六》
  16. ^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五十七》
  17. ^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八十六》
  18. ^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七十五》
  19. ^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九》
  20. ^ 20.0 20.1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八十七》
  21.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十三》
  22.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百四十七》
  23. ^ 23.0 23.1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九十》
  24.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一》
  25.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三十一》
  26.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三十九》
  27.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三十七》
  28. ^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六十八》
  29. ^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二十五》
前任:
父莊憲王朱美垣
明方山國國王
1472年-1480年

原因:獲罪國除,
朱表欏僅以輔國將軍管王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