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愛華(1968年1月),女,漢族,遼寧莊河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生平

199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5年8月至1999年3月,任共青團營口市委副書記。1999年3月至2000年11月,任共青團營口市委書記、黨組書記。2000年11月至2002年10月,任中共營口市委常委、宣傳部長。2002年10月2至007年12月,任共青團遼寧省委副書記、黨組副書記。2007年12月至2010年8月,任共青團遼寧省委書記、黨組書記[1]

2010年8月至2012年12月,任中共大連市委常委、大連市人民政府副市長。2013年1月,任中共大連市委常委、大連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2]。2016年9月,因遼寧拉票賄選案,涉嫌嚴重違紀,接受調查[3]。2017年3月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4]。2018年8月,曹氏因犯貪污罪、受賄罪,遭瀋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判囚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5]

參考

  1. ^ 媒体:6部级高官卷入辽宁贿选大案,曹爱华是级别最高女官员. 觀察者網. [2017-07-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6-05) (中文(簡體)). 
  2. ^ 大连原副市长曹爱华被开除党籍:对抗组织审查. 網易新聞. [2017-07-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4-12). 
  3. ^ 大连市委原常委、原副市长曹爱华被"双开"(图/简历). 網易財經. [2017-07-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2). 
  4. ^ 大连市原副市长曹爱华被“双开”. 新華網. [2017-07-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6-24). 
  5. ^ 大连原常务副市长曹爱华犯贪污罪受贿罪获刑8年半. 新浪網. 2018-08-23 [2024-01-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