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則地區
日喀則地區(藏語:གཞིས་ཀ་རྩེ་ས་ཁུལ།,威利轉寫:gzhis ka rtse sa khul,藏語拼音:Xigazê Sakü),西藏自治區已撤銷的地區。
日喀則地區 གཞིས་ཀ་རྩེ་ས་ཁུ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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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地區 | |||||||||
1970年—2014年 | |||||||||
坐標:29°06′21″N 86°52′31″E / 29.10584°N 86.8754°E | |||||||||
國家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
面積 | |||||||||
• | 181,345.10平方公里(70,017.73平方英里) | ||||||||
人口 | |||||||||
• | 703292 | ||||||||
歷史 | |||||||||
• 成立 | 1970年 | ||||||||
• 廢除 | 20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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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屬於 | 日喀則市 |
1970年,撤銷日喀則專區,設置日喀則地區,下轄日喀則縣、南木林縣、江孜縣、定日縣、薩迦縣、拉孜縣、昂仁縣、謝通門縣、白朗縣、仁布縣、康馬縣、定結縣、仲巴縣、亞東縣、吉隆縣、聶拉木縣、薩嘎縣、崗巴縣,共18個縣。
1983年10月8日,設立隆格爾縣,轄仲巴縣的隆格爾區和該縣新劃的仁多區、吉央區;將亞東、康馬、崗巴、江孜、仁布、白朗6縣劃歸新設立的江孜地區。1986年9月12日,撤銷江孜地區,以上6縣重新劃歸日喀則地區。1986年12月12日,撤銷日喀則縣,設立日喀則市。1999年9月21日,撤銷隆格爾縣(實際未成立)。
參考文獻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原始文獻:國務院關於同意西藏自治區撤銷日喀則地區設立地級日喀則市的批覆
- ^ 記者:黃偉虎. 国务院批准设立地级日喀则市. 中國西藏新聞網. 2014-07-11 [2015-03-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簡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