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維吾爾語:شىنجاڭ ئۇيغۇر ئاپتونوم رايونلۇق يۇقىرى خەلق سوت مەھكىمىس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高級人民法院。
主要領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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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 | 迪里夏提·沙依木 |
黨組書記 | 都紅岩 |
機構概況 | |
上訴法院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
業務上級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
組織上級機構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機構類型 | 高級人民法院 |
行政級別 | 副省級 |
授權法源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組織法規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 |
上級中共組織 | 中國共產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 |
本級中共組織 | 中國共產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黨組 |
聯絡方式 | |
總部 | |
實際地址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崑崙路19號 |
對外官網 | 新疆法院網 |
沿革
1949年9月25日新疆和平解放,1950年1月1日新疆省高級人民法院成立。1955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立,新疆省高級人民法院隨之更名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1]
到2011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共設有法院157個(其中地方法院114個、兵團法院43個),其中高級人民法院1個(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分院2個(兵團分院、伊犁州分院),中級人民法院27個(地方14個、兵團13個),基層人民法院127個(地方98個、兵團29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各級法院共有幹警10006人(地方法院8894人、兵團法院1112人),其中法官5273人,年平均受理案件約30萬件。[1]
機構設置
內設機構
- 辦公室
- 政治部(含組織人事處、法官管理處、宣傳教育處、機關黨委)
- 立案庭
- 刑事審判第一庭
- 刑事審判第二庭
- 刑事審判第三庭
- 民事審判第一庭
- 民事審判第二庭
- 民事審判第三庭
- 行政審判庭
- 賠償委員會辦公室
- 審判監督第一庭
- 審判監督第二庭
- 審判監督第三庭
- 審判監督第四庭
- 執行局(含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執行三庭)
- 研究室(少年審判庭)
- 司法警察總隊
- 信息技術處
- 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
- 督查局
- 老幹部工作處
- 翻譯處
- 審判管理辦公室(審判委員會辦公室、環境資源審判庭)
- 代表委員聯絡處
- 涉訴信訪辦公室[2]
事業單位
- 新疆法官學院
- 機關服務中心
企業
分院
-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分院(伊犁分院)
- 生產建設兵團分院(兵團分院)
歷任領導
- 院長
- 副院長
知名案例
對應中級人民法院/鐵路運輸中級法院
此處不包括本院各分院的下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