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克薩斯併吞
德克薩斯併吞[1]是指德克薩斯從墨西哥獨立並加入美國的過程。
1836年3月2日,德克薩斯共和國發表德克薩斯獨立宣言,宣布從墨西哥獨立。同年該國申請併入美國,但被美國國務卿拒絕。當時大多數德克薩斯人贊成德克薩斯加入美國。由於得克薩斯共和國境內依然實行奴隸制,當時美國兩大政黨(民主黨和輝格黨)都反對接納得克薩斯共和國。此外兩大政黨希望避免與墨西哥發生戰爭。當時墨西哥政府宣布奴隸制為非法,並拒絕承認德克薩斯共和國。1840年代初,由於德克薩斯共和國的經濟狀況下滑,德克薩斯共和國總統山姆·休士頓打算與墨西哥直接談判,希望墨西哥能承認該國的獨立地位。他還打算讓英國參與調解。
1843年,美國總統約翰·泰勒打算吞併德克薩斯共和國。美國當時偷偷接觸德克薩斯共和國,兩國於1844年4月初步擬定得克薩斯併入美國的條約。當這些條約提交給美國參議院批准時,外界這才大致了解條約的具體內容。有關美國是否要吞併德克薩斯的問題成為1844年美國總統選舉的核心議題。
1844年6月,輝格黨占多數的參議院拒絕批准美國吞併得克薩斯的條約。同年晚些時候,支持吞併德克薩斯的民主黨人波爾克在1844年美國總統選舉中以微弱優勢擊敗了反對吞併的輝格黨人亨利·克萊。 1844年12 月,跛腳鴨總統泰勒呼籲國會盡快批准吞併條約。最終國會兩院批准了吞併條約。
1845年3月1日,約翰·泰勒正式簽署了吞併條約。此後德克薩斯共和國也批准了吞併條約。1845年12月29日,總統波爾克又簽署另一項法案,正式接納德克薩斯共和國為美國第28個州。德克薩斯共和國於1846年2月19日正式加入美國,之後轉變為得克薩斯州。1846年4月,美墨戰爭爆發。
參考文獻
- ^ (美)萨克文·伯科维奇(Bercovitch,S.)主编,剑桥美国文学史 散文作品 1820-1865年,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03,29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