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
职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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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是近現代開始出現市這一行政單位後,其行政首長使用的職銜。亦用以翻譯漢語之外,城市或市鎮最高行政首長職稱。
在許多政府系統裡,市長是當地的最高行政長官。市長這個名稱在全世界各個地方依據當地的法律有不同職責和權力,也因各個地方而有不同意義。市長的任命有兩種常見情況,一是上級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任命,二是,通過地方議會選舉產生。此外,在西方國家的政治傳統中,市長做為地方行政首長、地方「第一公民」,有禮儀性質首長的職能。如市長擔任地方議會主席,後者即是一種禮儀性職務[1]:58—61。
在實際行政中,世界各地被稱為市長的地方行政首長差別巨大。在人口眾多、經濟發達的大城市,如紐約、東京等,當地行政首長需領導龐大的行政機構和人員。在一些低級地方政府中,市長則一般為無給職或低給職,下屬人員較少,本人則多為兼職人員[1]:58。
各地情況
歐洲
英語:Mayor,出自拉丁文「māior」,「較大的」的意思。法語:Maire,德語:Bugermeister,荷蘭語:Burgomaster[1]:58。
亞洲
- 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長是市政機關的行政首長,地級市的市長由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職責是主持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地位僅次於市委書記。
- 在 中華民國,市長是指直轄市(屬一級行政區)、市(屬二級行政區)、縣轄市(屬三級行政區)的行政首長。由市民直選產生。
- 在 日本,「市長」職務可以指基層政權——市町村的行政首長,即市長、町長、村長。由市町村民直選產生。
- 在 南韓,市長是指特別市、特別自治市、廣域市(上列3種為一級行政區)、市(屬二級行政區)的行政首長。由市民直選產生。
- 在 馬來西亞,市長(馬來語:Datuk Bandar)指的是擁有市政廳資格的地方政府之首領。有時市議會(Municipal Council)的首領也稱為市長,但多數情況使用「主席」(President)一詞。市長由各州政府遴選。
- 在 新加坡,市長是指社區的領導人。
- 在 越南,「市長」職務是指一個市的人民委員會主席。
海峽兩岸一級行政區市長列表
-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包括直轄市、地級市、縣級市的市長在內,與從省長至鎮長的各級地方行政首長類似,由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通過差額選舉產生。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在一定條件下,可提出本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的罷免案[1]:61。
市長 | 市政府 | 任命者或選舉 | 其他職位或政治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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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 | |||
北京市市長 | 北京市人民政府 |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 | 第十九屆中共中央委員、中共北京市委副書記 |
上海市市長 | 上海市人民政府 |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 | 第十九屆中共中央委員、中共上海市委副書記 |
天津市市長 | 天津市人民政府 | 天津市人大常委會 | 第十九屆中共中央紀委委員、中共天津市委副書記 |
重慶市市長 | 重慶市人民政府 | 重慶市人大常委會 | 第十九屆中共中央候補委員、中共重慶市委副書記 |
中華民國 | |||
臺北市市長 | 臺北市政府 | 2022年九合一選舉 | 不適用 |
新北市市長 | 新北市政府 | ||
桃園市市長 | 桃園市政府 | ||
臺中市市長 | 臺中市政府 | ||
臺南市市長 | 臺南市政府 | ||
高雄市市長 | 高雄市政府 |
非洲
參考資料
- ^ 1.0 1.1 1.2 1.3 任進. 《地方行政首长比较研究》. 法學家 (北京市: 《法學家》雜誌社). 1996, (1996年第3期): 58–62 [2022-10-08]. ISSN 1005-02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0-11) (簡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