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忠(?—?),字公誠。東漢梁郡(今屬安徽省碭山縣)人。
審忠官至郎中。漢靈帝時,宦官當政,光和二年(179年),司隸校尉陽球奏請誅殺宦官王甫及其子長樂少府王萌、沛相王吉。當時連有災異,審忠以為是華容侯朱瑀、育陽侯曹節等人所犯罪惡所感應,乃上書漢靈帝,為皇太后竇氏、太傅陳蕃、大將軍竇武鳴冤。奏章沒有答覆。曹節領尚書令。光和四年(181年),曹節卒贈車騎將軍。朱瑀病卒,養子傳國。中平六年(189年),袁紹誅宦官,審忠被辟公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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