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 (大學)

大學內各主修領域或各級別機構

學院又稱二級學院[來源請求]實行的校、院兩級管理模式(學院制)的大學學院的第二級教學單位,通常致力於一個或一組相關學科主題領域的教學和研究。在日本教育體系稱學部,在英式英語中多稱「faculty」,而在美國加拿大北美洲國家的大學內,學院則通常稱「college」或「school」。在中國大陸,二級學院被分為兩種不同類型,一種是指普通高等學校中由高校統一管理的二級教學單位;另一種是指普通高等學校設立,但以民辦機制進行運作和管理的獨立二級學院,即獨立學院

艾資哈爾大學——學院概念的始祖

作為大學的分支教學單位,由不同學院負責不同學科的概念追溯到艾資哈爾大學[1],為一所伊斯蘭學校設個別學院,如神學院沙里亞法規和判例法、阿拉伯語語法伊斯蘭天文學、早期伊斯蘭哲學,和邏輯伊斯蘭哲學。[2]

中世紀的博洛尼亞大學,作為大多數後來在歐洲中世紀大學的模範,有四個學院:神學院法律學院醫學院,以及文學院。而每一個學生需先畢業於文學院,以在其他三個學院之一繼續學習。建立這四個學院通常是所有中世紀大學章程的優先部分,但不是每一個大學可以在現實中這樣做。

文學院取名自七個文科:三藝(語法,修辭,辯證法)和四藝(算術,音樂,幾何,天文)。在德國斯堪的納維亞地區的大學內這類學院更常被稱為哲學學院。Magister Artium(文學碩士)的稱謂源於它來自文學院,而哲學博士則來自德國教育和其文學院的德國稱謂。

學院類別

學院的數量在現代大學通常成倍增加,在傳統的四個學院外,通過在職業學校已發展的原領域吸收學科。不同大學就其專長按需求將各範疇分成學院。

法學院

法學院提供系統性的法律教育。

醫學院
 
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

醫學院主要是以培養和醫學相關專門人才和研究人員為目的,科系和研究所大致可分為臨床醫學和基礎醫學。此外部分大學另外設立公共衛生學院。

文學院、人文學院

文學院包括古今人文學、外國語文及文化,或屬於藝術相關領域。

理學院

理學院涵蓋包括數學統計在內的基礎科學地球科學

訊息科技學院、電機學院

訊息科技學院乃近代新興的一門電子電腦、通訊系統與網絡的科學技術學科。

計算機科學學院、資訊學院

計算機科學學院研究計算機及其周圍各種現象和規律的科學,亦即研究計算理論人工智能算法以及計算本身的性質和問題的學科。

工學院

工學院專職尖端研究和技術轉移。

商學院
 
巴黎高等商業學院 歐洲——現存最古老的商學院

商學院培養國際商業環境中的分析和管理能力、理論與實務技巧。

社會科學院

社會科學院培養社會意識、探索個人和社會發展。

教育學院

教育學院提供正規的師資教育培訓專業教師

農學院

農學院著重農務技術發展,通常設立在有農業的國家。

傳播學院

傳播學院為社會科學之延伸學門,早期由新聞專業為較明顯的學術單位,後來涵蓋包括廣告大眾傳播視覺傳播資訊傳播等。

神學院

神學院研究神這個主題,建立人類對上帝正確認識的學說。近現代的神學院,大多由基督教相關機構設立、培養神職人員,且內容為研究神學制度。有些學院成立目的是用來訓練基督教團體中的成員,接受基督教的世界觀與神學體系。

研究院

研究院乃較深度的學位課程,例如碩士博士等。

相關條目

參考資料及註釋

  1. ^ Goddard, Hugh, A History of Christian-Muslim Relations, 愛丁堡大學出版社: 99, 2000, ISBN 074861009X 
  2. ^ Alatas, Syed Farid, From Jami`ah to University: Multiculturalism and Christian–Muslim Dialogue, Current Sociology, 2006, 54 (1): 112–32, doi:10.1177/0011392106058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