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平窩,是臺灣新竹縣新埔鎮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鎮北部。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南平里、北平里。

大平窩地區全境位於鳳山溪右岸支流大平窩溪流域範圍內。

歷史

台灣清治末期至日治初期,大平窩地區為一街庄,稱為「大平窩莊」,隸屬於竹北二堡。該莊輪廓略呈東北-西南走向狹長形,西邊及北邊西段與枋寮莊為鄰,北邊東段與糞箕窩莊羊喜窩莊為鄰,東與大坪莊為鄰,東南邊一小段與四座屋莊為界,南邊為旱坑仔莊[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莊隸屬於新竹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該莊隸屬不變。1920年(大正九年),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莊改制為「大平窩」大字,隸屬於新竹州中壢郡新埔莊[2]。1941年,新埔莊升格為新埔街

戰後新埔街改制為新埔鎮,隸屬於新竹縣,大字亦改制為里。1950年桃、竹、苗分治,新埔鎮隸屬不變。

交通

鄉道竹13線是羊喜窩尾至新埔的道路,也是大平窩地區東部的主要連絡道路,大致以東北-西南走向轉縱向蜿蜒經過大平窩地區,向東北可前往羊喜窩尾並止於鄉道竹12線路口,向南可前往下樟樹林、新埔市區並止於縣道118號路口。

鄉道竹14-1線是上枋寮至北平的道路,也是本地區西部的主要連絡道路,其東側端點位於本地區中部的鄉道竹13線路口。由此向西南可前往上枋寮並止於鄉道竹14線路口。

學校

參考文獻

  1. ^ 《臺灣堡圖》,臺灣總督府,1904年
  2. ^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臺灣總督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