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里發國
哈里發國(阿拉伯語:خلافة,意為「繼承」)是由最高宗教和政治領袖哈里發領導的伊斯蘭國,穆斯林世界存在的穆斯林帝國通常被稱為哈里發國。從概念上說,哈里發國是代表全部虔誠穆斯林社區(烏瑪)的主權國家,根據伊斯蘭教法由哈里發統治。在其早期,第一個哈里發國正統哈里發,有着直接民主(shura)的成分[1],其首先由穆罕默德的直接追隨者和家族領導,以延續他所建立的宗教體制。哈里發國是「遜尼派的核心領導概念,這是在伊斯蘭早期由穆斯林多數所建立的共識」[2]。遜尼派規定,作為國家元首,哈里發應當由穆斯林或其代表選舉產生[3]。而什葉派則認為,哈里發應是伊瑪目,由真主從默罕默德家族中揀選。自四大哈里發之後,直到661年,哈里發國由不同的王朝統治,第一個是倭馬亞王朝,接下來的幾個王朝有時各自自命正統,最後的哈里發王朝為奧斯曼帝國[4]。
歷史
宗教基礎
《古蘭經》第24章第55節來作為哈里發國的經文依據:
真主應許你們中信道而且行善者(說):他必使他們代他治理(哈里發)大地,正如他使在他們之前逝去者代他治理(哈里發)大地一樣;他必為他們而鞏固他所為他們嘉納的宗教;他必以真主代替他們的恐怖。他們崇拜我而不以任何物配我。此後,凡不信道的,都是罪人。(第24章第55節)
在上述經文中,哈里發一詞被譯為「繼承者」或「掌權者」。依照伊斯蘭教法統治國家,根據定義,就是要通過哈里發國進行統治,並援引以下經文:
你當依真主所降示的經典而替他們判決,你不要順從他們的私慾,你當謹防他們引誘你違背真主所降示你的一部分經典。(第5章第49節)
信道的人們啊!你們當服從真主,應當服從使者和你們中的主事人,如果你們為一件事而爭執,你們使那件事歸真主和使者(判決),如果你們確信真主和末日的話。這對於你們是裨益更多的,是結果更美的。(第4章第59節)
參考文獻
- ^ The Roots of Democracy in Islam. Irfi.org. 2002-12-16 [2014-06-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22).
- ^ John O. Voll: Professor of Islamic history at Georgetown University "Revivalism, Shi『a Style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The National Interest.
- ^ Gharm Allah Al-Ghamdy. 2muslims.com. [2011-06-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2-14).
- ^ Isis rebels declare 'Islamic state' in Iraq and Syria. BBC. 2014-06-30 [8 July 20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