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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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法憲(1915年8月25日—2004年10月17日),江西永豐人,中國人民解放軍將領。1930年參加中國工農紅軍,1955年被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將軍銜。1965年接任空軍司令員,文革時升任解放軍副總參謀長和「軍委辦事組」副組長。他被認為是林彪集團的重要成員,「四大金剛」之一。
吳法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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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第2任司令員 | |
任期 1965年5月-1971年9月 | |
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第2任政治委員 | |
任期 1957年2月 - 1965年5月 | |
個人資料 | |
本名 | 吳文玉 |
別名 | 新福生、吳臣清、吳澄清 |
出生 | 1915年8月25日 中華民國江西省永豐縣君埠鄉大安村 |
逝世 | 2004年10月1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省濟南市 | (89歲)
墓地 | 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西省永豐縣君埠鄉大安村 |
國籍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政黨 | (1932年 - 1973年8月20日被開除黨籍) |
軍銜 | 空軍中將 |
參與戰爭 | 第一次國共內戰 中國人民抗日戰爭 第二次國共內戰 |
配偶 | 陳綏圻 |
親屬 | 兒子:吳新潮 女兒:吳仲秋、吳金秋、吳巴璀、吳夢璀 養女:陳采芹(侄女) |
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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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銜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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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早年
吳法憲,原名吳文玉,1915年出生於江西永豐縣君埠鄉的一個農民家庭,父親吳功信,母親曾氏。自7歲起,吳法憲進入當地的私塾、小學讀書。1930年5月,其祖父吳芳德去世,家道逐漸中落,吳法憲遂輟學[2]:2。
第一次國共內戰時期
1930年,中國工農紅軍第四軍到達永豐[3],組織起蘇維埃政權,吳法憲加入村裡的兒童團,並在第一次反圍剿中參與為紅軍送信、放哨、護送傷員等任務[2]:4。隨後,吳法憲加入共青團,並於當年12月參軍,被編入紅軍贛東遊擊隊。1931年初,贛東遊擊隊編入贛東獨立團,吳法憲因年紀太小不被接受,輾轉至寧都地區加入寧都獨立團[2]:13,參加了一些戰鬥,並曾負責押送「AB團」成員[2]:4。
1931年,寧都獨立團改番號為廣南獨立團,吳法憲成為通訊員,又因粗通文墨,做了連隊文書[2]:17。1932年春,廣南獨立團被編為廣昌獨立師十一團,吳法憲進入十團(原紅十二軍第105團)擔任政治處青年幹事(主任賴際發)[2]:20。1932年5月,吳法憲被師政委史猶生調至師政治部任青年科長。10月,進入中央蘇區的團校學習,年底返回已被改編為紅二十二軍六十四師的部隊,繼續擔任師政治部青年科長[2]:27。
第四次圍剿後,紅二十二軍六十四師在「藤田整編」中被編為紅一軍團二師六團,自此吳法憲開始在林彪麾下從軍[2]:30。1933年,吳法憲被調往紅一師任政治部青年幹事(主任譚政)。1934年,隨紅一軍團參加長征,先後擔任紅一師直屬隊總支書記、紅一師三團(團長黃永勝)總支書記,中國工農紅軍陝甘支隊第二大隊總支書記,紅一軍團二師(師長劉亞樓)二團政委。到達陝北後,參加了直羅鎮戰鬥和東征閻錫山。工農紅軍改編為八路軍後,任115師第343旅685團政訓處副主任[2]:42-117。
抗日戰爭時期
1937年9月,吳法憲參與了115師馳援平型關的戰鬥,其間楊得志代替黃永勝擔任685團團長,1938年初,吳法憲接替鄧華擔任685團政委。1938年10月,685團作為八路軍蘇魯豫支隊東進微山湖地區進行敵後作戰,期間吳法憲改掉了吳文玉的原名,後因「湖西肅托」事件,被降職為團政治部主任[2]:245-246。
1940年8月,八路軍蘇魯豫支隊改編為八路軍第五縱隊第一支隊,吳法憲任第一支隊政治部主任,後升任第五縱隊政治部主任[2]:258。皖南事變後,八路軍第五縱隊改編為新四軍第三師,師長黃克誠,吳法憲仍任政治部主任。1942年10月,吳法憲與女學生陳綏圻結婚[2]:313。
第二次國共內戰時期
1945年9月,中共中央電令黃克誠率領新四軍第三師前往東北,吳法憲隨軍前往。1946年任遼西軍區副政委。後新四軍第三師的八旅、十旅、獨立旅改編為東北民主聯軍第二縱隊,司令員劉震,吳法憲任政委。二縱是東北民主聯軍的王牌縱隊,殲敵數量位居東北野戰軍第一,參加了三下江南,四保臨江、遼瀋戰役,最先攻入錦州、瀋陽。1948年末,吳法憲隨軍進入關內,參加了平津戰役。東北野戰軍改稱第四野戰軍,二縱改為第三十九軍,吳法憲仍擔任政委。第三十九軍隸屬第十四兵團,後吳法憲改任十四兵團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在四野南下的過程中,吳法憲因打獵時槍管爆炸,左手拇指被炸斷,留在武漢養傷,未隨十四兵團司令劉亞樓進京組建空軍。1949年下半年,吳法憲改任四野第十三兵團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參與進軍廣西[2]。
中華人民共和國初期
吳法憲在回憶錄中表示,在朝鮮戰爭爆發前的1950年5月,中共中央軍委決定要黃永勝、吳法憲等人準備帶領十三兵團的四個軍入朝[2],但並未成行。1950年5月5日,在劉亞樓的要求下,吳法憲被中央軍委調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副政治委員兼政治部主任。1955年,吳法憲被授予空軍中將軍銜,獲二級八一勳章、一級獨立自由勳章和一級解放勳章。1957年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政治委員。1959年廬山會議時,參與了對老上級黃克誠、鄧華的批判,揭發了黃克誠的「黃金問題」,引起軒然大波。在空軍領導工作中,劉亞樓脾氣火爆,以治軍嚴格著稱,而吳法憲則性情和藹,沒有脾氣,所以二人長久合作,關係較好[4]。1965年劉亞樓病逝前曾交代吳法憲將林彪的女兒林立衡安排進入空軍報社工作。之後在劉亞樓病逝前的推薦和林彪的提名下,吳法憲於1965年5月繼任空軍司令員[2]。
文化大革命
打倒羅瑞卿
1965年12月,林彪之妻葉群交給吳法憲批判羅瑞卿的材料[2]。12月8日至15日,批判羅瑞卿的中央會議在上海舉行,吳法憲按照葉群的交代發言指責羅瑞卿反對林彪。之後又搜集羅瑞卿向劉亞樓說「四條」[a]意見,反對林彪的證據[6]。1966年3月4日開始的在京西賓館舉行的批鬥羅瑞卿的會議上,吳法憲說:「羅瑞卿有野心,反對林副主席,向黨伸手,陰謀奪取軍權,你跑遍全國看地形,幹什麼?就是為將來你自己指揮軍隊,你準備……」 ,並揭發了羅瑞卿向劉亞樓所說的「四條」[6][7]。
空軍會議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正式爆發,吳法憲此時正在西北參與中國第一次氫彈空投試驗的準備工作,本不打算馬上回北京,葉群讓余立金轉告吳法憲:「要儘快趕回北京,否則就會變成『恩克魯瑪』了(被政變推翻)」[8]。此時,去世的劉亞樓被批評與羅瑞卿關係不正常,而空軍的一些高級領導本就對吳法憲接任空軍司令存在不滿[9],因此在1966年6月6日開始的空軍會議上,劉震、曹里懷、徐深吉、成鈞、譚家述、常乾坤、王輝球等空軍副司令、副政委聯合批判吳法憲遲遲不返回北京參加「文化大革命」,且個人存在作風問題、生活問題、工作問題、幹部問題[8]。但隨後林彪表態支持吳法憲,在7月11日舉行的軍委常委會議上,賀龍、葉劍英、聶榮臻等人批評了劉震、張廷發等人的行為,之後劉震、張廷發停職檢討[8]。吳法憲得知成鈞、傅傳作等人曾向老領導賀龍匯報空軍會議的情況,當時賀龍表示:「吳法憲、余立金有錯誤」[2]。於是吳法憲將材料匯總,寫成報告稱以「賀龍元帥為首的黑線」操控空軍會議,上報毛澤東和林彪,該信成為賀龍被打倒的導火索之一[10]。
軍委辦事組
1966年冬至1967年初,吳法憲受到空軍院校和空軍機關「造反派」的衝擊,據吳法憲回憶,毛澤東曾表示「吳法憲可以炮轟、火燒,但不能打倒」,吳法憲由此受到了江青的保護,在寫好檢討後得以重新主持空軍工作,並在之後升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副總參謀長[2]。同年,在葉群的要求下,吳法憲將林彪之子林立果安排進入空軍司令部擔任秘書。1967年七·二〇事件後,吳法憲在批鬥陳再道的中央會議上打了陳再道一個耳光[2]。
由於「二月逆流」後,葉劍英、聶榮臻、蕭華等軍委老幹部被迫「靠邊站」,1967年8月17日,由周恩來提議,毛澤東批准,軍委看守小組成立,吳法憲任組長。9月24日,周恩來和中央文革小組又決定增加楊成武為辦事組成員,並指定楊成武為組長,吳法憲為副組長,主持軍委日常工作[11]。
1968年3月發生的楊、余、傅事件中,楊成武、余立金和吳法憲在對單世充(余立金秘書)和楊毅(楊成武女兒)的婚外戀醜聞處理方法上產生矛盾[12],余立金向葉群匯報,表示對吳法憲的不滿,林彪得知後表態支持吳法憲,要他「腰杆子要挺起來,要頂住」。之後,毛澤東也表態支持吳法憲,3月22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下令撤消楊成武、余立金、傅崇碧三人職務,余立金被指為「叛徒」遭逮捕。3月25日,中共中央軍委辦事組改組,毛澤東等任命黃永勝、吳法憲任正、副組長[13][14]。之後因溫玉成秘書告密事件,黃永勝、吳法憲等軍委辦事組成員和以江青為首的中央文革小組的矛盾公開化[15]。
矛盾激化
1969年,吳法憲在周恩來的領導下參加了「九大」的籌備工作,4月1日,九大正式召開,會上,吳法憲當選中國共產黨第九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因黃永勝、吳法憲等人指示一些軍隊代表在選舉中央委員、中央候補委員的過程中不投江青、康生、張春橋、姚文元等人的票,雙方的矛盾進一步激化[2]。
1970年,吳法憲成為憲法修改小組成員。8月14日,吳法憲、陳伯達、康生、張春橋四人在中南海開會討論修改憲法問題,期間吳法憲與張春橋就三個副詞(即林彪在《毛主席語錄》再版前言中的口號『毛澤東天才地、全面的、創造性地繼承、捍衛和發展了馬克思列寧主義』)爆發激烈衝突。會後吳法憲將情況匯報給葉群,導致林彪在8月23日廬山會議第一天的發言中「稱天才」,不點名地批評張春橋。但由於毛澤東對張春橋的支持,會議形勢逆轉,陳伯達被打倒,吳法憲也受到批判,與李作鵬、邱會作一同被要求作檢討。廬山會議結束後,吳法憲再次寫檢討給毛澤東,但遭毛澤東嚴厲批示,並要求其他人也繼續作檢討。之後吳法憲的檢討一直無法「過關」,直到1971年初,毛澤東才批示「可以了」[2]。
九·一三
在1969年10月17日,吳法憲應葉群要求將林立果提拔,任命其為空軍司令部辦公室副主任兼作戰部副部長,並在之後對林立果說:「你在空軍可以調動一切,可以指揮一切。」林立果、周宇馳等人在空軍內部擴散了該口號,並藉此在空軍掌握了極大的權力,為日後的九·一三事件埋下了伏筆[2]。1971年9月12日,吳法憲在周恩來的指導下,參與了對山海關機場三叉戟飛機的調查。9月13日,該飛機搭載林彪等人強行起飛後,吳法憲在空軍雷達上監視飛機的動向,命令飛行員潘景寅飛往北京,但沒有收到回復。飛機飛至赤峰附近時,吳法憲向周恩來提議攔截,周恩來請示毛澤東後未獲批准。之後吳法憲又參與了對周宇馳乘坐的直升機強行起飛事件的處理等工作。直到9月24日,吳法憲才與黃永勝、李作鵬、邱會作四人一同被隔離審查[2]。
入獄
隔離審查後,吳法憲被關押至北京衛戍區二師駐通縣某連,期間多次被李震、吳忠、楊德中等人提審。專案組從吳法憲處得到供詞招認,1970年7月葉群私下向吳法憲稱:「如果不設國家主席,林彪怎麼辦?往哪裡擺?」[16]:258,而吳法憲在回憶錄中表示這是誘供造成的偽證,原話是汪東興跟程世清說的,與葉群無關[2]。
1973年吳法憲在中共十大上被開除黨籍,並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1976年12月,吳法憲被轉送到北京市秦城監獄關押。1979年後獲准被親人探視。1980年作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主犯被起訴,1981年以組織領導反革命集團罪、陰謀煽顛政府罪、誣告、誣陷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同年9月,被「保外就醫」,送至濟南安置[2]。
軼事
吳法憲因身材較矮胖,外號「吳胖子」。張愛萍和吳法憲曾一同在新四軍第三師工作過,受過吳法憲幫助,認為其人品不錯。在吳法憲揭發黃克誠後,張愛萍私下對妻子說道:「吳胖子到空軍去這才幾年啊,怎麼就學的這麼壞?」[17]
著作
- 吳法憲. 《岁月艰难:吴法宪回忆录》. 香港: 北星出版社. 2006年9月. ISBN 962-86438-2-7.
家人
- 夫人陳綏圻
- 兒子吳新潮、女兒吳仲秋、吳金秋、吳巴璀、吳夢璀、養女陳彩芹
注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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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解放軍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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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劉亞樓 |
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司令員 1965年5月-1971年9月 |
繼任: 馬寧 |
前任: 蕭華 |
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政治委員 1957年2月-1965年5月 |
繼任: 余立金 |
新頭銜 | 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三十九軍政治委員 1948年11月—1949年4月 |
繼任: 吳信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