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祖洽
生平
慶曆六年(1046年)生,幼聰穎,嘉祐八年(1063年),鄉試第一,宋神宗熙寧三年(1070年)庚戌科狀元,奉派簽書奉國軍節度判官,改授登聞鼓院判官,任國子監丞。官至吏部侍郎。宋哲宗稱其「不可大用」,徽宗稱其「躁妄」,降集賢殿修撰、提舉衝佑觀,自是不復用。政和初,任知洪州。徽宗政和七年(1117年)卒於亳州官署,墓葬建康府宣義鄉雁門。
家族
始遷祖葉從輝七世孫,父葉恪。
延伸閱讀
[編]
註釋
- ^ 祖洽名取自《禮記·仲尼燕居》:「凡眾之動失其宜,如此則無以祖洽於眾也。」 鄭玄,《禮記注》云:「祖,始也;洽,合也。言失禮無以為眾倡始,無以合和眾。」故字曰「敦禮」。
- ^ “风骨严峻”的状元叶祖洽 _ 历史文化 _ 三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m.gov.cn. [2024-04-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4-23).
參考書目
- 《宋史》列傳第一百一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