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景健(1904年7月31日—1988年8月13日)。河南省西平縣人。民國37年(1948年)在河南省第三選區當選第一屆立法委員

劉景健
個人資料
出生1904年7月31日
逝世1988年8月13日(1988歲—08—13)(84歲)
出席制憲國民大會代表時

生平[1][2][3]

  • 廣東黨政訓練所畢業
  • 德國警官高等學校畢業,中國國民黨德國總支部執行委員
  • 德國柏林大學市政系肄業
  • 歷任國民革命軍第二集團軍總司令部政治委員,特別黨部委員、軍官學校政治處長、河南省黨部指導委員、高級警官學校訓育主任、中央黨部特種委員及設計委員
  • 河南省黨部委員兼書記長
  • 中央黨部祕書兼青年科長
  • 國民參政會參政員
  • 河南省第八選區選出的制憲國民大會代表
  • 河南省第三選區當選第一屆立法委員
  • 因貪污案經最高法院第三審終局判決確定,處有期徒刑七年,褫奪公權五年,註銷立法委員名籍[4]

參考文獻

  1. ^ 「劉景健先生事略」,《國史館現藏民國人物傳記史料彙編》第17輯,第39頁
  2. ^ 「劉景健代表傳略」,《制憲國民大會逝世代表傳略》,第242頁
  3. ^ 《第一屆立法委員名鑑》,立法院立法委員名鑑編輯委員會編印,民國42年9月,第238頁
  4. ^ 「安徽省第三區選出之立法委員徐君佩,河南省第五區選出之立法委員姚廷芳,河南省第三區選出之立法委員劉景健等三人,因貪污案經最高法院第三審終局判決確定,徐君佩處有期徒刑八年,褫奪公權五年,劉景健、姚廷芳各處有期徒刑七年,褫奪公權五年,自應依法分別註銷其名籍」,(56)臺統(一)義字第5178號(56.12.20),《總統府公報》第191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