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喬新
何喬新(1427年—1502年),字廷秀,江西廣昌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刑部尚書,諡文肅。
何喬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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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資政大夫刑部尚書贈太子太傅 | |
籍貫 | 江西廣昌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廷秀 |
諡號 | 文肅 |
出生 | 宣德二年(1427年) 江西廣昌縣 |
逝世 | 弘治十五年(1502年) 江西廣昌縣 |
親屬 | (父)何文淵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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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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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父親何文淵,是永樂十六年進士,授御史,歷任山東、四川等地的巡按御史[1]。
何喬新為何文淵的第三子,母親揭氏[2]。何喬新生於明宣宗宣德二年(1427年)[3],景泰五年(1454年)登進士第,景泰七年,授禮部主客司主事[4]。
天順元年(1457年),父親何文淵過世,完成丁父憂、丁母憂。一說天順二年(1458年),何文淵的弟子揭稽上奏,舉發何喬新等諸不法事,並逼其父自盡[5]喬新反控揭稽在鎮守廣東時,曾代黃𤣾撰寫易儲之疏章。[6]。
日後何喬新再起為刑部陝西司主事。憲宗成化四年(1468年),出任福建按察副使,歷官河南按察使、湖廣右布政使,有政績。
成化十六年(1480年),為右副都御史,同年11月赴晉任山西巡撫[7]。
成化十九年八月乙丑,戶部侍郎李衍、刑部侍郎何喬新巡視邊關[8]。
成化二十年(1484年)被明廷召回拜為為刑部右侍郎,奉命前往山西賑災[9]。
成化二十一年春正月乙巳,明廷派遣侍郎李賢、何喬新、賈俊去陝西、山西、河南等地賑饑荒之災[10]。
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八月,孝宗繼位,萬安、劉吉忌之,外放至南京。
孝宗弘治元年(1488年)正月,吏部尚書王恕舉薦為刑部尚書,時人以「父子尚書」為美談。[11]劉吉叫唆御史鄒魯誣陷,弘治四年八月(1491年)辭官歸里。[12]弘治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1503年1月19日)卒。[13]正德十一年(1516年),追贈太子太保,次年追諡文肅。
著作
喬新本人博覽群籍,從政之餘,抄錄異書積累三萬餘帙,皆親手校稿。著有《椒丘文集》、《周禮集注》、《策府群玉》、《宋元史臆見》、《文苑群玉》、《唐律群玉》、《續編百將傳》、《賢琬琰集》等。
注釋
- ^ 《明史》卷183
- ^ 何喬新,〈先夫人揭氏墓誌銘〉,《椒丘文集》,卷30
- ^ 林俊,〈明資政大夫刑部尚書贈太子太傅諡文肅椒丘何公神道碑〉,《見素集》,卷18
- ^ 蔡清,〈椒丘先生傳〉
- ^ 《明孝宗實錄》,卷194,弘治十五年十二月庚申條
- ^ 《明史列傳》中載:「(侍郎揭稽)嘗薦黃竤,且代草『易儲疏』」
- ^ 《明史》卷183:十六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山西。
- ^ 《明史》卷14:乙丑,戶部侍郎李衍、刑部侍郎何喬新巡視邊關。
- ^ 《明史》卷183:召拜刑部右侍郎。山西大饑,人相食。命往振,活三十餘萬人,還流冗十四萬戶。
- ^ 《明史》卷14:乙巳,遣侍郎李賢、何喬新、賈俊振陝西、山西、河南饑。
- ^ 王世貞,〈父子尚書〉,《弇山堂別集》,卷2
- ^ 《今獻備遺》卷二十四載:「大學士劉吉惡其切直,嗾御史鄒魯以事誣之,乞致仕去。」張廷玉等纂,〈七卿年表一〉,《明史》,卷111
- ^ 林俊,〈褒異舊臣疏〉,《見素集》,奏議卷1
延伸閱讀
[編]
- 《國朝獻徵錄·卷之四十四》,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 《明史卷一百八十三》,出自《明史》
參考書目
- 《明史》卷十四
-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023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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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秦紘 |
山西巡撫 成化十六年十一月壬辰 - 成化十八年九月乙丑 (1479年-1481年) |
繼任: 邊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