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婦女基金會
亞洲婦女基金會(アジア女性基金),全名有關女性的亞洲和平國民基金(女性のためのアジア平和国民基金),英文名稱為Asian Women's Fund,是日本曾經存在的一個基金會,於1995年7月由當時日本首相村山富市倡議成立,通過民間募款和政府資助的形式,向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日軍占領地區的慰安婦支付賠償金。該基金會之簡稱,最初為「國民基金」(国民基金),後改為「亞洲婦女基金會」(アジア女性基金);該基金會支付的賠償金,最初稱為「慰撫金」(見舞金),後改稱為「賠償金」(償い金)。
日語寫法 | |
---|---|
日語原文 | 女性のためのアジア平和国民基金 |
假名 | じょせいのためのアジアへいわこくみんききん |
平文式羅馬字 | Josei no Tame no Ajia Heiwa Kokumin Kikin |
歷史
1995年6月9日,日本眾議院表決通過〈重申記取歷史教訓致力和平決議文〉(歴史を教訓に平和への決意を新たにする決議)。1995年6月14日,內閣官房長官五十嵐廣三宣布將設立亞洲婦女基金會。
1995年7月,亞洲婦女基金會成立。1995年12月,該基金會取得法人設立許可,性質為財團法人,主管機關為總理府與外務省。1997年1月,該基金會開始發給韓國慰安婦慰撫金。1997年5月2日,該基金會開始在台灣受理慰安婦申請慰撫金,擬向每人支付慰撫金200萬日元(約合新臺幣五十萬元)[1]。2001年1月,由於中央省廳再編,總理府改組為內閣府,外務省專任該基金會的主管機關。但在該基金會的賠償計劃公布後,由於賠償金是源於日本國民捐獻而非源於日本國庫,因此遭到部份慰安婦強烈抗議,也遭到韓國、中國大陸、台灣等地輿論與政府猛烈抨擊[2],稱這是日本政府迴避國家賠償的措施,目的是讓日本擺脫國家賠償問題。不少慰安婦拒絕領取賠償金。
由於馬來西亞政府與新加坡政府在1960年代中期就與日本政府達成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戰爭賠款協議,馬來西亞與新加坡不在亞洲婦女基金會賠款範圍內[3]。
2002年2月20日,亞洲婦女基金會一位人員表示,該基金會將自本年5月起終止補償亞洲慰安婦的計畫,「5月以後,我們將繼續進行我們對亞洲婦女的輔導計畫;我們亦將更注重婦女目前所面臨的問題,如家庭暴力」[4]。
亞洲婦女基金會於2002年5月停止運作、2007年3月31日解散。2014年2月27日,亞洲婦女基金會支付補償金的具體人數首次曝光:曾任亞洲婦女基金會專務理事的東京大學名譽教授和田春樹透露,亞洲婦女基金會總共向60名韓國慰安婦支付補償金每人200萬日元,領取補償金者僅占韓國政府認定的慰安婦人數約3成(2002年,韓國政府認定的慰安婦人數是207人);和田春樹說,該基金會向「韓國、台灣、菲律賓總共285人」提供了補償金,而為了保護韓國慰安婦免受外界壓力,該基金會一直沒有公布具體的領取人數[5]。
賠償事業
各地抵制
- 韓國
- 韓國禁止亞洲婦女基金會人員入境[1]。韓國的眾多民間團體發起募捐活動,向每位拒絕向亞洲婦女基金會領取賠償金的慰安婦支付相同數目的金額。
- 中華民國
- 1997年5月13日,立法院通過立法委員劉光華等人的提案,請外交部墊款先行發放台籍慰安婦每人新臺幣五十萬元以抵制亞洲婦女基金會,並繼續向日本爭取國家賠償及道歉;外交部將此案送行政院裁決,事經三個月沒有具體結果。1997年7月27日,作家李敖向立法委員李慶華表示決定辦義賣義助台籍慰安婦,李慶華將此事通知長期為台籍慰安婦爭權益的律師王清峰,展開籌備義賣會。李敖認為,台籍慰安婦固然需要錢,但無論是基於個人尊嚴還是國家尊嚴,都不能接受日本提出的解決方式,「用日本民間的錢來私了,這才是二度傷害。」李敖還說,他希望這次義賣會能籌到新臺幣三千萬元,其中四分之三捐給婦女救援基金會分配給台籍慰安婦每人最多新臺幣五十萬元,四分之一則用於出版抗日書籍與每年7月7日供應雞蛋給民眾赴日本交流協會丟雞蛋抗議;但他擔心,台籍慰安婦領了他提供的新臺幣五十萬元以後去向亞洲婦女基金會領取慰撫金,「如果真有人這樣做,我不能阻止她們,但會譴責她們。」[1]
- 1997年8月10日及8月16日,婦女救援基金會舉行「要尊嚴,不要施捨」記者會,揭穿亞洲婦女基金會所散播之不實訊息「日方將賠償各國慰安婦五百萬日元,其中二百萬日元由國民基金支付、三百萬日元由政府支付」,並發起國內募款活動。
- 1997年8月31日,李敖與婦女救援基金會在國立國父紀念館合辦「義助慰安婦:李敖百件珍藏義賣會」,由歌星蔡琴、前行政院政務委員馬英九、TVBS新聞主播張雅琴與《商業周刊》發行人金惟純主持,義賣所得與各界捐款總額為新臺幣三千八百多萬元,李敖全數捐出這筆錢作為台籍慰安婦救援基金,希望台籍慰安婦在日本政府正式道歉以前拒絕來自日本民間的補償[7]。韓國慰安婦李容洙首次訪問台灣,聲援本次義賣活動[8]。
- 2001年3月7日,中華民國駐日本代表羅福全說,中華民國政府要求日本政府向台籍慰安婦正式道歉並給予補償,反對日本政府以成立亞洲婦女基金會來解決慰安婦問題;日本在野三黨曾於2000年10月30日分別提出「促進解決原慰安婦問題」法案,但在審議時間有限及意見分歧下,目前已成廢案;如何透過日本國會議員支持立法解決慰安婦問題,是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往後努力方向[9]。
注釋
- ^ 1.0 1.1 1.2 汪睿祥. 李敖義助慰安婦的幕後 用骨董字畫拒絕日本人的二度傷害. 《商業周刊》第509期. 1997-08-25: 46-49 [2013-09-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9-21).
- ^ 韓國政府最初肯定該基金會,後因公民團體壓力而改變看法。
- ^ 唐南發. 威脅發酵:美、日、韓急於「解決」慰安婦議題的戰略考量為何?. 關鍵評論網. 2016-01-29 [2016-04-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4-25).
- ^ 駱文森. 慰安婦補償金 日基金會將停發. 自由時報. 2002-02-21 [2016-04-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4-22).
- ^ 王歡. 仅三成韩国前慰安妇领取亚洲妇女基金会补偿金. 環球網. 2014-02-27 [2016-04-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4-24).
- ^ 日本首相的道歉信. [2012-09-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8-01).
- ^ 林瑩秋. 李敖百件珍藏拍賣會現場紀實 陳文茜標不到李敖的義賣品. 《商業周刊》第511期. 1997-09-08: 76-79 [2013-08-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9-21).
- ^ 張智琦. 韓慰安婦李容洙訪台 談歷史真相 為蓮花阿嬤致哀. 苦勞網. 2017-07-01 [2017-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7-01) (中文(臺灣)).
- ^ 徐孝慈. 羅福全:「台灣論」部分內容不恰當. 中國時報. 2001-03-08 [2015-09-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1-20).
外部連結
相關主題 |
釣魚島問題 |日本對慰安婦民間賠償 |對日民間索賠 |反日情緒 |
侵華日軍遺棄在華化學毒劑泄漏事件 |日本遊客珠海買春事件 | 李丞涓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