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會

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會議,簡稱「中評會」,是中國國民黨的最高評議機關。中央評議委員每年舉行一次中央評議委員會議,由中央評議委員主席團主席主持。中評委屬榮譽職。

職權

根據《中國國民黨黨章》第二十四條: 中央置評議委員若干人,經 總裁聘任者繼續連任,餘由本黨主席聘請,提經全國代表大會通過或追認之,其職權如下[1]

一、關於黨政重要興革之評議及建議事項。

二、關於本黨黨員之政治言行是否合於本黨主義、政策綱領之監察事項。

三、關於重大紀律案件之監察事項。

四、本黨主席諮商事項。

五、黨務經費之監督事項。

中央評議委員以會議方式行使職權;其決議事項由本黨主席交中央委員會處理之。

中央評議委員會議,置主席團主席若干人,主持會議,其人選由本黨主席提出,經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之。

中央評議委員會議規程由中央委員會定之。

歷史

1945年中國國民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首次設立中央評議委員會,委員29人,主任龍雲

1950年7月22日,中國國民黨總裁蔣中正主持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臨時會議,討論通過《本黨改造運動綱要》及《本黨改造之措施及其程序》。中國國民黨改造方案的主要措施之一即為「設中央評議委員會若干人,對黨的改造負監督與監察之責,由總裁聘任之」。[2]由總裁指定聘任了中央評議委員會委員(「中評委」)吳敬恆居正于右任鈕永鍵丁惟汾鄒魯王寵惠閻錫山吳忠信張群李文范吳鐵城何應欽白崇禧陳濟棠馬超俊陳果夫朱家驊張厲生劉健群王世傑董顯光吳國楨章嘉張默君等25人;後又增加新來台的何成濬錢公來時子周蕭同茲4人。[3]

根據《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會議規程》[4],中央評議委員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由中國國民黨主席召集之;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1952年七全大會、1957年八全大會、1963年九全大會、1969年十全大會、1976年十一全大會、1981年十二全大會,中央評議委員會委員人數逐漸遞增,分別為48人、75人、144人、153人、161人、227人。

2020年江啟臣黨主席時期,中央評議委員主席團主席有82名、中央評議委員達975名,共1157名[5]

參見

參考文獻

  1. ^ 中國國民黨黨章 - 中國國民黨全球資訊網 KMT Official Website. 中國國民黨全球資訊網. [2024-10-22]. 
  2. ^ 周瑾:「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會與中國共產黨中央顧問委員會比較分析」,《財經政法資訊》,2010年04期,第13—18頁
  3. ^ 松田康博:「中國國民黨的『改造』——領袖、黨、政府」,《台灣研究集刊》,1996年03期,第46—62頁。
  4. ^ 《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會議規程》,1976年11月19日,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修正;1988年7月14日,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修正;1993年8月23日,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修正。
  5. ^ 江啟臣增聘35人 國民黨中評委成員破千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福州新聞網,2020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