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簡稱中共中央,在中國共產黨內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也簡稱黨中央或中央,是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產生的中國共產黨最高權力機關[1]。
格言或口號 | |
---|---|
為人民服務 | |
第二十屆 2022年10月22日至今 | |
總書記 | 習近平 |
中央政治局常委 7 | 習近平、李 強、趙樂際、王滬寧、蔡 奇、丁薛祥、李 希 |
中央政治局委員 24 | 丁薛祥、習近平、馬興瑞、王 毅、王滬寧、尹 力、石泰峰、劉國中、李 希、李 強、李干傑、李書磊、李鴻忠、何衛東、何立峰、張又俠、張國清、陳文清、陳吉寧、陳敏爾、趙樂際、袁家軍、黃坤明、蔡 奇 (按姓氏筆劃為序) |
中央書記處書記 7 | 蔡 奇、石泰峰、李干傑、李書磊、陳文清、劉金國、王小洪 |
中央委員 | 丁學東等205人 |
中央候補委員 | 丁興農等167人 |
機構概況 | |
上級機構 | 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 |
機構類型 | 黨組織 |
行政級別 | 正國級 |
授權法源 | 中國共產黨章程 |
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 |
常設機構 | 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 |
聯絡方式 | |
中共中央辦公廳 | |
實際地址 | 北京市西城區府右街12號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人民來訪接待室 | |
實際地址 | 北京市西城區永定門西街甲一號 |
郵政編碼 | 100050 |
電話號碼 | +86 (0)10 63035987 |
對外官網 |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
機構沿革 | |
1921—1922 | 中國共產黨中央局 |
1922—1927 | 中國共產黨中央執行委員會 |
1927— |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 |
現任的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共有委員205人。中央委員主要包括黨和國家領導人;中共中央直屬機構主要負責人;國務院組成部門正部級主要負責人;全國人大常委會、全國政協機關主要負責人;國家監察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常務副職;中央軍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正戰區級主要領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書記及政府首長(省長、自治區主席、直轄市市長);各人民團體主要負責人等。另外,部分重要央企負責人、副戰區級將領亦可提名為中央委員會正式成員[1][2]。
中央委員都有權提名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的成員。另外尚有候補委員171人,中央候補委員也可參與中央委員會,但只有發言權而無表決權。當中央委員因故出缺時,候補委員可以依得票數的高低來遞補中央委員。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自1927年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起設置,取代此前的中國共產黨中央執行委員會。2020年,《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工作條例》頒布[3]。
職權
根據《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在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行使下列職權[4]:
- 召集全國代表大會,決定全國代表大會代表的名額和選舉辦法;討論中央委員會向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向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黨章修正案,並決定提請全國代表大會審查和審議。必要時決定召開黨的全國代表會議,決定全國代表會議代表的名額和產生辦法。
- 選舉產生中央領導機構和中央委員會總書記,通過中央書記處成員,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組成人員,批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的常務委員會和書記、副書記;增選、增補中央領導機構成員,增補中央書記處成員、中央軍事委員會組成人員。
- 聽取和討論中央政治局工作報告。
- 討論和決定關係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的重大問題。
- 討論決定國家主席、副主席推薦人選,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中央軍事委員會、國家監察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人員推薦人選。
- 決定遞補中央委員會委員;決定或者追認給以中央委員會委員、候補委員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的處分。
- 討論和決定黨治國理政、管黨治黨中其他重大問題和事項。
機構設置
《中國共產黨工作機關條例》規定,「黨的工作機關主要包括辦公廳(室)、職能部門、辦事機構和派出機關。」根據《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除中共中央辦公廳外,中共中央設置中央職能部門6個,中央辦事機構10個,中央派出機關4個,中央直屬事業單位9個[5]。
除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以外,中國共產黨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設置下列機構(如無特別註明,均為正部級單位):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行使中央委員會的職權。中央書記處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成員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提名,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通過。」
中共中央工作機關
中共中央職能部門
(中央組織部保留國家公務員局牌子。中央宣傳部加掛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國家電影局牌子。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保留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和國家宗教事務局牌子。)
中共中央辦事機構
(中央政策研究室加掛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牌子。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司法部。中央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審計署。中央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設在教育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設在中央宣傳部,由中央宣傳部代管。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與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與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接受中央組織部統一領導。中央金融委員會辦公室與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合署辦公[6]。)
中共中央派出機關
(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與中央金融委員會辦公室合署辦公[6],不另行計入中共中央機構總數。中共中央香港工作委員會與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共中央澳門工作委員會與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序列[7]。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序列[7]。)
中共中央直屬事業單位
-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黨校
-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和文獻研究院
- 《人民日報》社
- 《求是》雜誌社(副部級)
- 《光明日報》社(副部級)
- 中國浦東幹部學院(副部級)
- 中國井岡山幹部學院(副部級)
- 中國延安幹部學院(副部級)
- 中央社會主義學院
(中共中央黨校與國家行政學院,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加掛中共中央編譯局牌子。)
中共中央直屬機關的下屬機構
- 中央檔案館(副部級),由中央辦公廳管理
- 中央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副部級),由中央辦公廳管理
- 中央密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部級),由中央辦公廳管理
規章制度
任期
中央委員會每屆委員任期五年。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如果提前或延期舉行,它的任期相應地改變。中央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必須有五年以上的黨齡。中央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的名額,由全國代表大會決定。中央委員會委員出缺,由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遞補。
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舉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報告工作,接受監督。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黨的全部工作,對外代表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在黨的全國大會前後期間內,是黨的最高機關,在政治上、組織上指導黨的一切工作。各中央委員不得在中央委員會以外對任何人發表與中央委員會決定違反的意見,亦不得有任何相違反的行動。[8]
“ | 第二十二條 黨的中央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全國代表大會如提前或延期舉行,它的任期相應地改變。中央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必須有五年以上的黨齡。中央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的名額,由全國代表大會決定。中央委員會委員出缺,由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遞補。
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舉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報告工作,接受監督。 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中央委員會執行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黨的全部工作,對外代表中國共產黨。 |
” |
——《中國共產黨章程》(2022年10月22日通過) |
民主集中制
1921年中國共產黨建黨後,一開始就把列寧的民主集中制作為黨的根本組織原則[9][10]。中國共產黨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組織起來,由中央、地方、基層各級組織構成的一個嚴密的統一整體,黨的基層組織是這個組織體系的基礎。中央領導人的講話多數是中央批轉,讓下面傳達貫徹。全黨必須堅持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的原則。[11][12]黨員在討論黨的政策和理論問題的過程中應當自覺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得公開發表與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相違背的觀點和意見。[13][14][15][16]。地方各級黨委常委會定期向全委會報告貫徹落實中央和上級黨委決策部署、全委會決議執行和廉潔從政等情況,全委會採取討論、評議等形式,對常委會工作進行評價[17]。
新聞發布制度
此章節的準確性有爭議。(完全不闡述新聞發佈制度為何) |
2020年10月30日,中共中央首次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十九屆五中全會召開情況[18]。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徐麟表示中共中央已確立新聞發布制度[19]。
歷任主要負責人
中國共產黨中央局書記
- 陳獨秀(1921年7月23日-1922年7月23日)
中國共產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長
- 陳獨秀(1922年7月23日-1925年1月11日)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
- 陳獨秀(1925年1月11日-1927年8月7日)
- 瞿秋白(1927年8月7日-1928年6月,臨時中央政治局常委)
- 向忠發(1928年7月19日-1931年6月22日)
- 博古(1931年9月15日-1935年1月15日)
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主席
- 毛澤東(1943年3月20日-1945年6月11日)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
參考文獻
- ^ 1.0 1.1 Mackerras, Colin; McMillen, Donald H.; Watson, Andrew. Dictionary of the Politic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Routledge. 2003-12-16 [2020-06-24]. ISBN 978-1-134-53176-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09) (英語).
- ^ Liu, Guoli. Politics and Government in China. ABC-CLIO. 2011-07-22 [2020-06-24]. ISBN 978-0-313-3573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09) (英語).
- ^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 新華社. [2020-10-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30).
- ^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 觀察者網 (北京). 新華社. [2020-10-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09) (中文(簡體)).
- ^ 中央編辦. 党中央机构. 中國機構編制網. [2019-05-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03).
- ^ 6.0 6.1 新華社北京.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2023-03-16].[失效連結]
- ^ 7.0 7.1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GB/T 4657-2021 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代码.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 2021-12-31 [2022-06-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7-02).
- ^ 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2017-05-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9).
- ^ 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章程草案.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2017-05-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9).
- ^ 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2018-12-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5-15).
加入共產國際的黨,應該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建立起來的。在目前激烈的國內戰爭時代,共產黨必須按照高度集中的方式組織起來,在黨內實行象軍事紀律那樣的鐵的紀律,黨的中央機關必須擁有廣泛的權力,得到全體黨員的普遍信任,成為一個有權威的機構。只有這樣,黨才能履行自己的義務。
- ^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条.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2017-05-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2-09).
- ^ 党的“四个服从”纪律要求.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2017-05-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9).
- ^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2018-12-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9).
黨員在討論黨的政策和理論問題的過程中,應當自覺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得公開發表與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相違背的觀點和意見。黨員對黨的決議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在黨的會議上或者向黨組織聲明保留,並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反映。黨員不得公開發表同中央決定相反的意見。
- ^ 如何理解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2017-05-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2-09).
- ^ 江泽民文选第二卷.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2010-01-21 [2017-05-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2-09).
-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2017-05-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1-03).
- ^ 中央組織部組織一局. 党的组织制度和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创新实践. 光明日報. 2012-10-22 [2018-12-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2-09) –透過人民網.
- ^ 首场中共中央新闻发布会,外媒记者尖锐提问!. 中央政法委長安劍. [2020-10-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9).
- ^ 建立中共中央新闻发布制度 举行首场中共中央新闻发布会. 新華網. [2020-10-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