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預備役部隊
此條目需要精通或熟悉軍事的編者參與及協助編輯。 (2020年7月1日) |
中國人民解放軍預備役部隊,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後備力量,平時為平民和接受一定時長的軍事訓練[1],戰時根據動員令可轉為現役部隊。預備役部隊以少數現役軍人為骨幹,以預備役軍官和士兵為基礎,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統一編制組建,屬於人民解放軍序列。解放軍預備役部隊接受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2]。
中國人民解放軍預備役部隊 | |
---|---|
存在時期 | 1955年-1957年 1983年至今 |
國家或地區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 |
種類 | 預備役 |
功能 | 補充正規軍力量、地面作戰、邊海防 |
直屬 | 中央軍事委員會 |
指揮官 | |
軍委國防動員部部長 | 劉發慶 中將 |
軍委國防動員部政委 | 王東海 中將 |
標識 | |
帽徽 | |
臂章 |
歷史
中國人民解放軍預備役部隊前身是1955年建立的預備役部隊,但很快於1957年即被取消[3]。
1983年,中共中央軍委決定恢復組建預備役部隊,並正式起名為中國人民解放軍預備役部隊。1984年5月,預備役部隊寫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4]。最初預備役部隊軍種僅為步兵,1990年代後發展為步兵、炮兵、裝甲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等多兵種[3]。中國人民解放軍預備役部隊建立之初受軍隊與地方中共黨委、人民政府雙重領導。
1986年8月10日,預備役部隊被列入中國人民解放軍建制序列,預備役部隊的師、團級單位被授予番號和軍旗[4]。
選拔條件
預備役軍官主要從符合條件的退伍軍人、地方幹部、人民武裝幹部、民兵幹部、地方與軍事專業對口的技術人員中選拔;預備役士兵主要從符合條件的退伍士兵、經過訓練的民兵和地方與軍事專業對口的人員中選編。預備役部隊每年一般進行240小時的軍政訓練[3]。
預備役人員
預備役人員是一種兵役身份,概念不同於預備役部隊。2021年10月1日新修訂兵役法生效前,預備役人員包括預編到現役部隊、編入預備役部隊、編入民兵組織服預備役和以其他形式服預備役四種形式,其中只有編入預備役部隊的預備役人員才屬於預備役部隊。新修訂兵役法生效後,預備役人員包括預編到現役部隊和編入預備役部隊服預備役兩種形式[5]。預備役部隊由預備役人員以及少數現役軍人構成,但預備役人員不全屬於預備役部隊。
參考文獻
- ^ 第一支预备役部队:英姿勃发的国防新军. 新華社.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 ^ 2.0 2.1 中共中央印发 《关于调整预备役部队领导体制的决定》. 新華社.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19).
- ^ 3.0 3.1 3.2 什么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 中國網.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 ^ 4.0 4.1 羅正楷 主編 (編). 《中国人民解放军大典》. 北京: 光明日報出版社. 1997年: 第1234頁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25).
- ^ 解放軍報. 新时代兵役工作的法治保障——军委国防动员部主要负责同志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答记者问. 中國人大網. 2021-08-26 [2021-09-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