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管理员解任投票/Shizhao/第8次

投票宣告无效!
请勿作任何投票,否则会被视为废票。

在此投票

时序 (UTC)

联署期:2018年11月4日00:41-XX:XX
答辩期:2018年X月X日XX:XX-2018年X月X日XX:XX
投票期:2018年X月X日XX:XX-2018年X月X日XX:XX

提请解任Shizhao 讨论 · 贡献 · 封禁 · 保护 · 删除 · 移动页面 · 权限操作 · RfA之管理员权限,理由详列在下。 已经看过Shizhao的回应和前述的讨论,然而,对Shizhao的

  1. Shizhao在讨论页的回应是,真的都是不当行为吗,这本身就说明Shizhao对自己的不当行为没有悔改的意思,态度上就拒绝了沟通。
  2. Shizhao说不参与大部分提及自己名字的讨论,因为会侵犯隐私。个人认为这句话在逻辑上根本讲不通,哪怕是一个新人,在google里面搜寻一下Shizhao都能通过一些新闻查到这位先生的真名,我不知道这句话逻辑在哪,因此只能遗憾地认为是回避问题的excuse。
  3. 第一点,个人完全无法接受Shizhao的解释,对于这种严重问题却只是避重就轻,说实话很失望。
  4. Techyan的封禁,我个人认为Shizhao是把社群争端带入执法中。尤其是大部分罪状来自于TG群中,个人不知道为什么要把站外行为带入站内,更何况Techyan确是开玩笑的成分,个人认为应该AGF。Shizhao对此却毫无详细解释,甚至仍然认为自己是全对的。
  5. 关于宇宙公司张三的解释,个人无法接受,因为这个名字怎么看也是WP:幽默,而不是恶意破坏,作为管理员应该多善意推定。


个人只能很遗憾地说,完全无法认同Shizhao的态度,并认为他整体上是拒绝沟通的,于是开始发起联署。总的来说,Shizhao阁下很多思维已经跟不上新的节奏,而且有居功自傲的感觉,已不适合继续担任管理员。

理由

第一阶段:联署

联署限期:2018年6月7日。

  1. (+)支持,不认同Shizhao的行为及沟通的态度。-- パンター·パンツァー 2018年5月31日 (四) 03:24 (UTC)[回复]

第二阶段:答辩

  • 在罢免提出后,被罢免人有5天的答辩期,对于罢免申请中指出的问题进行答辩。如果罢免人在5天内没有答辩,被视为无答辩意见,不过仍可在投票期间发表意见。

第三阶段:投票

在此投票 (0/0/0) 截止时间2018年X月X日XX:XX (UTC)

被联署带成的投票

联署者自动计为支持者,唯投票期间仍可改变意向。为确保页面清楚,联署中所有不合格的投票或意见被移除,请参见联署区。

支持(非由联署带出的)
反对
中立
其他意见

结果

本人作为行政员,宣告此投票无效,原因有以下:
  1. 解任理据大多超出一年规定,不符WP:管理员的离任:“发生于提出解任申请前的1年内,而且并未在早前的解任案中用作证据。”
  2. 被解任人在被提请解任后,很快便作出回应,并非沟通无效,与“只有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发起取消管理员权限的投票。”不符。
  3. 部分解任理据属于“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
而且,客栈整串讨论为期不足三天,亦未见有“在这段时间里当事人之间应该尽量沟通。”因此,本人作为行政员判定这次解任案为无效。—AT 2018年5月31日 (四) 05:12 (UTC)[回复]
@AT第一个原因应为远超一年的规定。
以上
1233( T / C 2018年5月31日 (四) 07:26 (UTC)[回复]
确实如此,已修正说法。—AT 2018年5月31日 (四) 07:3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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