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管理员解任投票/方针草案/一/草案提交/草案I
- 管理员任期无限。
- 罢免程序为:
- 提交申请,须列明罢免原因(申请门槛暂定为
助理见习编辑) - 附议(只允许附议,下限暂定5人)
- 附议期限为一周
- 启动
- 投票(简单多数,通过门槛50%,小于等于50%都算不通过,总票数不足10票算无效,中立票计入总票数但不计入比较用票数,所有投票必须附带意见说明)
- 投票期限为两周
- 投票结束后24小时内须作出相应处理
- 除非情形有特别改变、或是有新的合理理由,三个月内不得对同一个管理员提出两次罢免申请
- 提交申请,须列明罢免原因(申请门槛暂定为
- 还没想到,欢迎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