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离职金法令
《1949年离职金法令》(英语:Superannuation Act 1949)是一项由英国首相艾德礼的工党政府提出并在英国国会通过的法令。该法令向编制内公务员的遗孀及受养人批予公务员退休金,且确保在50岁及之后退休的公务员可保留累算退休金权利,其退休金会在其60岁时支付(财政部亦可基于恩恤理由立即发放该退休金)。[1]
参见
参考文献
- ^ The Social Services of Modern England (International Library of Sociology). New York: Routledge. 2003. ISBN 0-415-17725-1.
这是一篇与英国相关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
这是一篇与法律相关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