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木公旺札勒拉卜坦
齐木公旺札勒拉卜坦(1920年9月—1979年2月15日)[1],汉名齐雨民,蒙名巴图那生,齐木公旺札勒拉卜坦是藏名[2],青海蒙古左翼和硕特西后旗(俗称柯柯贝勒旗,今乌兰县赛什克乡北柯柯村)札萨克多罗郡王,历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立法院第一届立法委员,青海蒙古驻京代表。
齐木公旺札勒拉卜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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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别名 | 齐雨民、巴图那生 |
出生 | 1920年9月?日 |
逝世 | 1979年2月15日 |
籍贯 | 青海蒙古和硕特西后旗 |
知名于 | 青海蒙古左翼和硕特西后旗札萨克多罗郡王 |
- 幼年就读蒙藏小、中学校[6]
- 民国廿七年(1938年)毕业后,担任马步芳侍卫队员(传令员),他聪明好学,通晓汉、藏、蒙三种语言,再加上平时表现良好,深受马步芳信任。
- 民国廿八年(1939年)任青海省参议会参议员。
- 民国卅二年(1943年)茶卡盐场公署副主任(亦称副局长)[7]。
- 民国卅四年(1945年)5月,加入中国国民党[8]。
- 民国卅五年(1946年),加入三民主义青年团。
- 民国卅六年(1947年),任全国蒙古各盟旗联合驻京办事处代表,国民参政会参议员。
- 民国卅七年(1948年),当选青海左翼盟选出之立法委员,出席立法院第一届第一会期教育文化委员会、卫生委员会、边政委员会。
- 1951年至1952年,入兰州西北民族学院学习。后相继任都兰县政协副主席、副县长等职。
- 1954年1月2日,召开了都兰县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成立了县级的都兰蒙古族自治区,齐玉明当选为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9]。
- 1954年1月,专区级的海西蒙藏哈萨克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为政府委员[10]。
- 1956年,协助政府创办青海省第一个农场-德令哈农场,随后又协助政府办起赛什克农场、香日德农场等,为促进柴达木地区农业生产发展做出了贡献。
- 1957年被任命为青海省外贸厅副厅长。
- 1957年4月-1958年12月,任柴达木行政委员会副主任[11]
- 1957年4月20日,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12]
- 1958年,由于历史及参与叛乱嫌疑等问题,被捕入狱,判无期徒刑。
- 1970年11月,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经青海省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裁定减刑,同年12月15日,经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书通知:“在服刑期间有悔改表现,决定宽大释放。”
- 获释后被安置在西宁市有色金属冶炼厂工作。
- 1979年2月15日,因病逝世,享年59岁。
- 1980年,经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撤销原判,宣布无罪。
参考资料
- ^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自治州历届领导人名录1954.1-1996.5》,中共海西州委党史研究室,1996.12,第201页
- ^ 亦作才木恭旺济勒拉布坦,齐茂公王嘉勒拉布坦,齐木贡旺扎勒拉布旦。盖音译字
- ^ “齐雨民生平事略”,何玲,《海西文史资料》第2辑,1989年12月第1版,第46页
- ^ 《海西文史资料》第2辑
- ^ “蒙古驻京代表纪略”,王树中,《西宁城中文史资料》第15辑,第21页
- ^ “青海文史资料”第10-12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青海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第248页
- ^ 《青海文史资料》第10-12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青海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第252页
- ^ 《乌兰县志》,乌兰县志编纂委员会编,第378页
- ^ 《青海文史资料》第10-12辑,第307页
- ^ 《1955人民手册》,张篷舟 张仪郑编,第265页
- ^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政权系统组织史资料(1953.7-1987.10)》,第23页
- ^ 《青海省志-商业志》,青海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第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