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毓民立法会掷蕉事件
黄毓民立法会掷蕉事件是指2008年10月15日,香港行政长官曾荫权在立法会会议厅宣读新一份《施政报告》时发生的风波。
事件起因缘于曾荫权宣读有关生果金(高龄津贴)的部份时,赞同把金额划一增加至每月$1000,但同时表示有需要考虑将来对70岁或以上的申请者引入某种形式的入息或资产审查[1],引起在场的两名社民连议员陈伟业及黄毓民先后表达不满,并打断曾荫权宣读《施政报告》。其后两位被请离场时,黄毓民突然向曾荫权站立的主席台前一次过投掷三只香蕉以示愤怒。而事后在2008年10月24日,曾荫权终因民意的反对,表示“理性讨论给感性反应盖过”,而取消了资产审查。
有部份人士认为这是香港有史以来在立法会的首宗“议会暴力”事件,事件成为香港政坛焦点,引起各界及市民热烈讨论,褒贬不一。事后引发了多个后续事件,包括有长者模仿黄毓民的掷蕉行为,企图强行喂李卓人吃香蕉(“食蕉”风波);中大学生爆反对潮,反对内部委任的“掷蕉”校董黄毓民(“反蕉”风波);以及立法会开放日期间,有市民模仿黄毓民在场内派蕉(“派蕉”风波),是次扔蕉风波(掟蕉风波)引起各界市民热烈讨论,虽然有七十馀名市民投诉黄毓民在施政报告时投掷香蕉。这是香港在立法会的首宗以强硬手段冲击政府权威事件,以强硬手段挑战政府权威。MyRadio节目主持人萧若元及谭志强认为此举将为香港立法会开创先例,香港立法会“台湾化”(各政党在议会内以较强硬和肢体抗争方式争取权益),解决立法会一池死水,以及民主派长期被批评议会抗争无效的局面。
背景
生果金政策
这次事件引起争议的生果金是高龄津贴的俗称。1973年设立时目的是香港政府希望答谢长者多年来对香港社会的贡献,而与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俗称综援)相比,此计划对70岁或以上的申领者不设入息及资产审查。
原本高龄津贴设立的目的,是香港政府每月象征性发放一些零用钱,以答谢长者多年来对香港社会的贡献,表达“敬老”之意。由于时代的变迁,部分穷困长者现在依靠高龄津贴,以支付他们日常起居生活的开支,变为“养老”之用。有鉴于此,曾荫权在2008/09年度的《施政报告》提议检讨现行高龄津贴的政策。
新生果金建议
特首曾荫权在2008/09年度《施政报告》中,提出有需要考虑对70岁或以上的申领者引入某种形式的入息或资产审查,其原意是考虑到“长者高龄津贴”政策在人口老化情况下,是否能够长期维持。[1][2]
政府的专家研究报告指出香港人口老化的问题日趋严重,将来每两名纳税人便要养一名小童及一名长者,当生果金加至$1000,每名工作的市民就要负担高达$500的生果金。如果贫穷和富裕的长者皆能获得高龄津贴,新生果金将会25年后“爆煲(无法维持)”,市民的子女便要承担上一代遗留下来的责任和后果。香港市民是时候想一想,政府应否将有限的资源集中给予有需要的长者。[3]
“敬老”与“引入审查机制”并不是对立的。“引入审查机制”是为了将资源有效分配到有需要的长者,而不是筛走有需要的长者。[4]
对于经济上无需依靠政府的长者,政府会进一步推动社会各界及私营机构为长者提供各种优惠,以表达政府对所有长者的尊敬(“敬老”概念)。[2]
曾特首重申,他自己提出要讨论的是原则性的问题,没有说过细节一定是怎样,亦完全不同意一刀切的做法,细节如何落实欢迎公众再讨论。他再三保证现时领取生果金的长者绝对不会受到新政策的影响。[3]
一个政策的成功是依赖其可持续性及长远整体的利益,顾及下一届政府之后的政府的财政承担能力,和香港下一代社会福利的开支承担能力,政策本身对社会长远的影响。[2][3]
经过
2008年10月15日,时任特首曾荫权在立法会议事厅宣读《施政报告》时谈及生果金(高龄津贴)。为回应各政党要求提高生果金的声音,特首宣告拟将生果金由每月$625或$705,划一调升至$1,000。曾荫权指香港人口日趋老化,而政府财政资源有限,生果金增至1,000元属合理。但由于生果金已改变原本敬老的原意,有需要考虑将来应否对70岁或以上申请者引入某种形式的入息或资产审查(现有的领取者不受影响)。时任社民连主席黄毓民忽然站立大力拍台,高声呼喝特首无耻,中断特首发言。
此时陈伟业加入,高呼首度出任立法会主席的曾钰成是共产党员。曾钰成指他们的行为正在妨碍会议的进行,反被黄毓民质疑,叫他收声。曾钰成表示若不停止有关行为便会要求退席,黄毓民遂反唇相讥说:“我不退席你奈得我何吗?”他无视曾钰成的劝喻,继续叫口号,曾钰成以违反议事规则为由,要求他们离开议事厅,黄毓民离开议事厅前把三只香蕉掷向曾荫权站立的主席台前,但并没有击中任何人。
事件引起各界市民热烈讨论,虽然收到七十馀名市民投诉,但支持率却超过七成。部份论者指这是香港立法会有史以来首宗议会暴力事件,他将直接抗争手段带入香港立法会,有市民[谁?]认为此举将为香港立法会开创先例,成功香港立法会“台湾议会化”(各政党在议会内以较强硬方式争取权益),解决立法会一池死水的局面,提高特区行政效率。
各界反应
主角黄毓民表示自己的举动是显示出“没有抗争、哪有改变”的风格,批评建制派是“应声虫”,而泛民主派只是“小骂大帮忙”。
香港立法会主席曾钰成会后通过立法会秘书处表示,对于社民连三名议员的行为,没有任何回应。
曾荫权事后在记者会上表示,市民用选票选出他们,他尊重所有民选议员,亦有诚意与他们沟通,但认为当前面对金融海啸,须要冷静处理问题,希望议员过激的言行可免则免。
时任行政会议成员梁振英批评他们三人不但破坏香港议会规则及议事文化,还破坏了整个社会的和谐,营造不良风气,对香港社会在海外的形象受损。
2008年10月20日,泛民主派的陈方安生越洋发声明,谴责黄毓民哗众取宠的举动,将捣乱说成彰显社会公义,又指捣乱能推动香港社会发展是“大错特错”。她批评社民连完全不尊重制度的行径,这样甚至会成为一班人一直声称香港人未准备好民主普选的借口,而她又衷心希望不同党派的议员一致拒绝这种行径,以恢复立法会的尊严和权威。
对此,社民连在当晚发表声明,指在议会内掷蕉抗争是非常合理,要求陈方安生“收声”,并批评她高调谴责社民连,只是“忽然民主,蛊惑人心,路人皆见”,借此“打压社会公义”,斥责她从来未为香港人争取过任何权益。[5][6]
2008年10月22日,对于社会上市民投诉身为社民连主席的黄毓民,竟公然在严肃的立法会施行暴力的行为可耻,教坏小孩子,影响立法会形象等等的指控[7],黄毓民撰文题为《暴力云乎哉?》反击,指出真正教坏小孩子是特区政府,形容指控全是“牛头不对马嘴”,例如特首曾荫权答应2012双普选,但最后却因经济借口延期。文中谴责陈方安生惺惺作态和假仁假义,掷蕉根本没有问题,更谈不上什么暴力,反而特区政府指鹿为马,无限上纲,言而无信,刻扣帽子,才是“赤裸裸的暴力”。[8]
公众支持令社民连民望上升
11月28日有报道却指出,立法会申诉部在11月27日公布收到425个关于“掷蕉”事件的意见,其中有近64%认同黄毓民的行为,可见社民连此举得到广泛的272名市民同意。[9]
公众对掷蕉的投诉只有很小比例
掟蕉抗议事件发生后,虽然即日有多达七十馀名市民向立法会申诉部投诉,但支持率却达七成。当中,最多数人表示不认同黄毓民粗暴、野蛮无礼和过激的行为,第二多数认为会对社会和下一代造成负面影响,甚至是影响立法会和香港形象。有市民更建议立法会警告或谴责黄毓民,或交由警方跟进。截至2008年10月31日,有250人投诉社民连[7]。
掷蕉事件后生果金政策的改变
2008年10月24日,曾荫权与立法会议员午宴后,突然宣布取消生果金资产审查,他表示原意是希望社会理性讨论建议,但施政报告公布以来,民情反应明显一面倒,民调更显示近六成市民反对建议,说:“引入审查机制被质疑为‘不敬老’,长远可持续政策考虑被视为不近人情、高傲,理性政策讨论俾整个感性反应通通盖过,考虑到香港最新局势,愿意暂时搁置为生果金引入入息及资产审查,希望可以集中力量,减少社会争拗,应付金融海啸。” 特首表示关于生果金(高龄津贴)引入审查机制的提议引起很大的回响,不少长者更加误以为政府要取消生果金,而民意调查显示有近六成香港市民不赞成审查建议,再加上金融海啸的影响,特区政府要集中所有精力处理当前巨大的挑战,他愿意搁置有关建议,待金融海啸过去再重新看这个问题[10]。
检讨立法会议事规则
黄毓民向曾特首掟蕉后,立法会议事规则委员会随即打算就事件展开研究。作为“主角”的黄毓民本身亦是议事规则委员会成员之一,他表示不会被嫌而避席,更会尽力与其他委员唇枪舌剑,维护他的“掟蕉权利”。他又批评议事规则委员会要就事件讨论,是民建联专门想对付社民连的证据。
新任议事规则委员会主席谭耀宗表示,原来现时立法会的议事规则中,有规范议员的衣着打扮、言论不能侮辱或冒犯同僚等,惟并无关于在议会上“掷物”的规定。严格来说,黄毓民钻“议事规则”的漏洞掟蕉,议事规则并无列明要驱逐他离开[11]。
不过,即使议事规则明文规定“掟蕉”是行为不检,充其量最大的惩罚是要求议员离场,结果与上次曾钰成的裁决一样。邀进派议员就算不断“掟蕉”也拿他没办法。不过若有议员“掟蕉”袭击他人,却可能会以袭击罪被刑事检控[12]。
2008年11月18日,立法会议事规则委员会举行首次会议。黄毓民再发炮抨击,指控此为中国共产党的阴谋,他批评会议是有组织及有计划地针对社民连而来,很明显是中国共产党幕后指使,所以他不会被嫌而避席,奉陪到底。又指中国共产党这种卑劣行为他们见惯见熟,没什么大不了。[6][13][14]
后续事件
李卓人被迫“食蕉”事件
黄毓民掷蕉导致另一单风波,一名长者疑不满社民连在香港立法会及黄毓民掷蕉的表现,在屯门新墟街市发生请李卓人食蕉的“袭击”事件。
2008年10月25日,事发时九时许,职工盟(泛民派)立法会议员李卓人与职工盟副主席黄来,及一男四女义工摆档,进行“支援贫困长者争取全民养老金”签名活动。上午十一时许,手持枴杖、背著一个黑色背囊的孙姓中年男子到场签名,走近李卓人问可否签名。
李卓人答欢迎后,该男子竟在签名纸写上他的个人资料,以及“长毛狗雄”等字句作为签名,一名女义工见状与他理论,发生争执,其后他悻然离开。未几,孙姓男子拿了一束香蕉折返现场,二话不说,冲前将台上的签名纸及文件夹扫落地,见状其他义工上前阻止,该男子与李卓人的一群人再起争执。混乱期间,该男子更想强行喂李卓人食香蕉,引致他嘴部受伤。“施袭者”得逞后并没有离开,继续与义工对骂,其他人大叫“打九九九”报警。
未几,多名警员奉召到场,当场拘捕了他,迅速控制场面。孙姓男子亦声称受伤,要求将他送院治理,案件列作刑事毁坏及袭击伤人案处理。[15][16]
事后回应
受害者李卓人事后在医院表示,即使大家政见及立场不同,亦不应使用暴力,又指暴力不能保障社会的健康发展,有意见应提出商讨,从中寻找解决的方法。他促请警方严厉处理暴力行为。
李卓人又自嘲为长者争取权利,反被长者捣乱破坏。对于有指施袭者是模仿社民连主席黄毓民,在立法会上掟蕉的行为,以示对黄毓民的不满,李卓人指两件事并没有关系,不可混为一谈。
社会民主连线亦就此事开腔,发表声明强烈谴责事件,称社会人士对公众事务就算持不同立场,大家必须互相尊重,绝对不能诉诸野蛮及暴力。
主持香港立法会会议的主席曾钰成发表言论谓,所有暴力行为,无论是在议事厅内外发生,均应受到社会谴责,希望市民明白所有立法会议员参与公共事务时,会有不同主张,但他们也是反映市民意见,故不应出现暴力行为。
事件另一主角社民连主席黄毓民又批评民建联做谣生事,利用他立法会掷蕉事件和职工盟李卓人被塞蕉入口之事混作一谈,声言奸计不会得逞。
政府发言人强调,香港是一个和平、法治的社会,不能接受暴力行为。
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高级导师蔡子强认为,事件可能与社会怨气增加有关。他又相信,李卓人被逼食香蕉,是受立法会议员的掟蕉的表现影响,产生示反效果。
事发后第二日,警方问孙姓男子何以用蕉掟人及喂人时,他说只是学黄毓民掟蕉,有样学样!(参看:[15][16][17][18][19])
12月17日,该孙姓男子在屯门裁判法院被判入小榄精神科中心接受3个月的治疗。[20]
黄毓民担任中大校董争议
社会民主连线的黄毓民接任新一届的香港中文大学的校董,个别中大毕业生表示反对。根据《香港中文大学条例》,中大校董会设有三名立法会议员代表,象征有民意代表来监察大学的运作,不过这个是委任制度,各个政党经过内部自行协调和角力后自行选出的,不作公开投票。校董虽然权责很大,可以管理和控制大学大小事务,但是没有薪酬,立法会议员多视为闲职[来源请求]。按照立法会多年不成文规定,立法会各大政党以俗称“分饼仔”的方法分配席位,即是说先看各政党在立法会的“势力”,跟著按“势力”的比例分配席位。[21][22]
今届泛民主派共得23席,占整体议席约3分之一,故获分配一席,其馀建制派获分配两席,一个给民建联,一个给自由党。每个大党内部自行协调,推举一个人来坐这一席位。由于泛民主派张文光已连任六届校董,今届他表明希望有新人接任,原本属意余若薇,但黄毓民亦表示有兴趣,经抽签后,黄毓民成为新一届校董。[21][22]
消息一出后,中大学生对黄毓民出任新中大校董没有太大意见,但个别中大毕业生致信《星岛日报》表示反对[23]。
2008年10月21日,有不具姓名,宣称中大内地毕业生的人向《星岛日报》发出一份公开信,表示不满公民党和民主党推举黄毓民成为中大校董,认为这是政客的一种政治交易手段,并斥责黄毓民“扔香蕉”的行为十分无礼[24]
中大校董会成员马绍良称,除了他自愿离任,没有人有权要求黄毓民辞任,所有中大学生要欣然接受,但马绍良同时也说,希望他勿将议会激进的抗争模式带入中大校董会,最后中大生有七成人支持社民连。[25][26]
立法会开放日“派蕉”行动
2008年11月29日,香港立法会举行开放日,有20多名议员出席招待市民,吸引了3,773人士到来参观。以往几年开放日焦点人物是有“长毛”之称的梁国雄,今年的焦点却落在因立法会向特首“掟蕉”事件的黄毓民身上。不少到场参观的学生,都关注到曾有议员在会内“掟蕉”的事件,问及主角黄毓民为何要掷蕉及下次会否再掷蕉,和立法会主席曾钰成下次遇到同类事件时会如何处理。
此时有位带著口罩,身穿橙色大褛的中年男子,手持约80-100只香蕉入场,不停向在场议员“派蕉”,包括立法会议员叶刘淑仪、立法会主席曾钰成、以及黄毓民。正当黄毓民获赠送香蕉时,该名市民表示希望黄毓民以后不要再掟蕉,黄毓民则认为特区政府的无能致他们只好用这种方式抗争。其后该名市民表示,这次派蕉行动以轻松愉快的气氛下进行,寓意各议员应平心静气地讨论,减少在立法会戾气,冀望各议员不要掟蕉,多做实事[27][28]。
立法会议会暴力的延续
在掷蕉事件后,几名行为激进的立法会议员持续向政府官员施行议会暴力。
议会外暴力的推广
参见
参考
- ^ 1.0 1.1 施政报告全文(九)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载于www.info.gov.hk,2008年10月15日。
- ^ 2.0 2.1 2.2 详见 行政长官曾荫权二零零八至零九年施政报告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载于政府官方的施政报告网页)及 行政长官立法会答问大会谈话全文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载于政府官方网页的新闻公报)
- ^ 3.0 3.1 3.2 生果金25年后“爆煲”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转载自星岛日报,2008年10月17日
- ^ 政府公开发言并重申,“敬老”与“引入审查机制”并不是对立的,政府短期内能应付有关开支,但“问题并不会突然消失”,见[永久失效链接]
- ^ 陳方安生責黃毓民擲蕉譁眾取寵、令人震驚,中評電訊,2008年10月20日. [2008年12月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年4月27日).
- ^ 6.0 6.1 “掟蕉”或触犯刑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星岛日报,2008年10月21日
- ^ 7.0 7.1 公众人士投诉“掟蕉”重点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文汇报,2008年10月31日
- ^ 黄毓民:暴力云乎哉?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太阳报,10月22日。
- ^ 《毓民掟蕉惹来425个意见》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news.sina.com.hk转载明报专讯,2008年11月28日。
- ^ 《行政长官谈高龄津贴政策(附短片)》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载于www.info.gov.hk,2008年10月24日
- ^ 其实主席曾钰是以普通法精神作出裁决,他亦可将之界定“冒犯议会人士”为由要求议员离开
- ^ 现在议员出席立法会会议期间,是受到《权力及特权法》保护,可以享有言论自由及免受逮捕,不过,若在议会内有暴力行为,就不受“特权法”保护,同样需要接受法律制裁。
- ^ 立会今讨论掷蕉事件 议事规则委员 黄毓民不避席,明报,2008年11月18日
- ^ 黄毓民指中共以掷蕉事件诬陷社民连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4-12-27.,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2008年11月18日
- ^ 15.0 15.1 李卓人遇襲被迫「食蕉」,2008年10月26日. [2008年12月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9月22日).
- ^ 16.0 16.1 遇袭被迫“食蕉” 李卓人:与黄毓民无关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苹果日报,2008年10月26日
- ^ 李卓人被迫食蕉 学者:议员掟蕉效应,苹果日报,2008年10月25日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08年10月28日,.
- ^ 社民連促警方 徹查李卓人遇襲,蘋果日報,2008年10月25日. [2008年12月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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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袭击李卓人 男子被判入小榄精神科中心》[永久失效链接],载于www.rthk.org.hk,2008年12月17日。
- ^ 21.0 21.1 立法会“选”中大校董太儿戏(作者:余锦贤),信报,P12,2008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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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泛民两党荐黄毓民做中大校董 学生愤怒抗议
- ^ 《泛民两党荐黄毓民做中大校董 学生愤怒抗议》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09-03-23.,星岛环球网,2008年10月22日
- ^ “掷蕉”黄毓民任中文大学校董 学生爆反对潮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评电讯,2008年10月22日
- ^ 遵义快讯﹕中大新任校董逐个捉﹗(+第3期目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独立媒体,2008年11月13日
- ^ 学生参观立会 再批“掟蕉”行为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文汇报,2008年12月9日
- ^ 立会开放日有“蕉”点[永久失效链接],200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