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野孟矩事件
高野孟矩事件爆发于1897年6月,为台湾日治时期初期的政治事件。该事件起因众说纷纭,不过皆与台湾总督府所属高等法院院长兼法务部长的高野孟矩与台湾总督乃木希典政治角力相关。
1897年(日本明治30年)年初,统治台湾的台湾总督乃木希典宣誓并指示台湾总督府府内检察司法机关展开肃贪动作。不久,奉命承办此工作的台湾总督府高等法院院长兼法务部长高野孟矩纠举了包含相当于台湾境内行政主官民政局长水野遵及学务部长、财务部长等等在内的多位文官,并顺利使该等贪污人员去职。不料,日本内阁认为太过火,首相松方海东要求乃木希典于辞退该等人员之外,也顺势罢免高野孟矩的台湾总督府法务部长与高等法院院长职位。
被罢免两项职务的高野孟矩对此表示不服。他认为大日本帝国宪法中保障司法官的任期与权利,总督府并不可以在罢免法务部长同时也免除他法院院长职务,而乃木希典则认为实施六三法的台湾并不受日本宪法约束。
对院长免除命令不服的高野,仍照常至高院上班,随即遭法院法警驱离,而支持高野的台北地方法院、新竹地方法院两院院长及多位司法人员也相继辞职离台返回日本。
参考文献
- 吴密察,《台湾史小事典》,远流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