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法语:études supérieures;德语:höhere Bildung;英语:higher education;西班牙语:educación superior),又称专上教育(英语:post-secondary education[1])是一个教育层级的概念,广义上是指一切建立在中等教育基础上的专业教育。这个层级涵盖了学园、大学、学院、神学院、理工学院、技术学院以及其他颁授学位[2]或专业证书的学院级机构(例如专科学校)。
上级分类 | 第三期教育、education and resear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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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实体 | 教育制度 |
之前是 | Senior High School 3 of Ghana |
从业者 | 大学教师、music professor、professor of music composition、学院教学人员、university and higher education teachers |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 2 200 |
国际标准行业分类代码(第4版) | 8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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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50年起草的欧洲人权公约第一号议定书第二条,所有签约的欧洲委员会成员国均有义务保障民众的受教育权。
而在国际层面上,于1966年签订的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三部分第十三条进一步申明了人民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 | (英文) Higher education shall be made equally accessible to all, on the basis of capacity, by every appropriate means, and in particular by the progressive introduction of free education.
(中文) 高等教育应根据能力,以一切适当方法,特别应逐渐采行免费教育制度,使人人有平等接受机会。 |
” |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3] |
高等教育哲学:主张认识论的人认为,人们探究知识源于好奇,只有越来越精确的知识才能得到满足。而主张政治论的人认为,人们除了探究知识的好奇外,还会为国家作出贡献。社会上有很多复杂的事情,只有透过研究和需要深奥的知识才能解决社会上的问题。[4]
形式与类型
高等教育是大学、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和师范学院等机构所提供的各种类型的教育,包括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其基本入学条件为完成中等教育,学完课程后授予学位、文凭或证书,作为完成高等学业的证明。
高等教育形式多样,有全日制的和业余的,面授的和非面授的,学校形式的和非学校形式等层次和形式。
高等教育所授予的学位、文凭和证书:
高等教育作为一种教育方式,是人生存方式的一个阶段,从时间上说,是人生存过程中的终生学习选择阶段,从空间上说,高等教育是人进入完全社会生活的最后一个准备场所。 高等教育还是高深文化知识传播创新的社会组织机构;在传播高深文化的同时,高等教育[5]还复制或者再制了社会的价值、行为模式和道德规范。
中国大陆
中国大陆的高等教育分为普通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放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网路教育等等。
香港
台湾
台湾包含高等教育、技职教育。
参考文献
- ^ Post-Secondary Education: Overview. Education Bureau, Hong Kong SAR. 2017-09-29 [2019-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21) (英语).
- ^ High education - study a mba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020-03-11
- ^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联合国人权事务. [2010-1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7-29).
- ^ 布鲁贝克. 導言. 高等教育哲學 三版. 中国大陆: 浙江教育出版社. 2001年. ISBN 7-5338-2957-3 (中文(简体)).
- ^ Distance learning for higher education - uk. [2020-02-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