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句丽县
高句丽县,又称高句骊县,汉朝汉武帝时期灭卫满朝鲜后在高句丽之地所设立的县,以其族名为县名[1]:25[2],位于今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一带。
汉昭帝始元五年(前82年),对东北汉四郡行政区划作调整,“罢临屯、真番,以并乐浪、玄菟”,玄菟郡治西迁至高句骊县。建昭二年,北夫馀王解慕漱之子朱蒙(一说是金蛙王之子)建立高句骊国。汉朝廷承认高句骊国,并委任高句骊县管理高句骊国行政。
高句骊国叛乱后,王莽进行镇压并将高句丽改为下句丽,高句丽王被贬为下句丽侯,高句丽县也改为下句丽县,但适得其反。[3]
三国史记的作者认为公元14年,琉璃明王西伐居住在今太子河流域的梁貊,进而袭取了西汉玄菟郡的高句丽县。[4]公元28年,东汉辽东郡太守发兵讨伐高句丽。大武神王高无恤坚壁清野,退入国内城。
建武八年(公元32年),高句骊遣使朝贡,汉光武帝复令下句丽复名高句丽,并复高句骊国王号。东汉末年,高句丽受到辽东军阀公孙家族(公孙度、公孙康、公孙恭、公孙渊)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