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英国台北代表处

机构

驻英国台北代表处(英语: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United Kingdom),亦称驻英国代表处,是中华民国英国伦敦代表机构[4]

驻英国台北代表处
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United Kingdom
代表处外观(左)
概要
类型驻外机构实质大使馆
地点 英国伦敦
地址西敏市格罗夫纳花园50号
坐标51°30′N 0°09′W / 51.5°N 0.15°W / 51.5; -0.15
启用1963年9月
机构信息
辖区
所属部门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外交部
代表姚金祥 大使[注 1]
网站
www.roc-taiwan.org/uk
地图
地图
驻英国台北代表处名牌

中华民国外交部将驻英代表处定位为实质上代行大使馆职能。除了伦敦的代表处外,另于爱丁堡设有相当于领事馆的办事处[5]

历史

英国原先承认中华民国为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直到1950年时改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而终止[4]。中华民国驻英机构直至1963年才成立,名为自由中国中心Free Chinese Centre),1992年4月15日又更为今名[6]。驻英代表处除了外交业务外,还掌管台北与伦敦之间的文化经济政治合作,并替旅英台侨提供领事服务[7]

离伦敦的驻英代表处最近的车站是英国铁路伦敦地铁维多利亚车站,代表处处址位于该站西北方。

领事辖区

代表处办事处 领务辖区
驻英国台北代表处 英格兰南部(不包含达勒姆(Durham)及坎布里亚(Cumbria)两郡)、北爱尔兰威尔斯根西岛泽西岛
兼辖:塞席尔狮子山共和国福克兰群岛英属维京群岛开曼群岛
驻英国台北代表处爱丁堡办事处 英格兰北部(达勒姆及坎布里亚两郡以北)、苏格兰曼岛

历任代表

注释

  1. ^ 2012年9月1日,中华民国外交部为统一驻外人员内部职称,明定大使馆、代表处设大使、公使,代表处对外仍称代表、副代表;办事处设总领事、副总领事,对外仍称处长、副处长。[1][2]
    代表处馆长为特任或简任第十三职等至第十四职等者任大使衔代表、简任第十二职等至第十三职等者任公使衔代表;办事处长为简任第十二职等者任总领事衔处长、副处长为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者任副总领事衔副处长。[3]
    注:部分驻外机构名称虽使用“办事处”,但层级等同“代表处”,馆长为代表。

参考文献

  1. ^ 外交部針對本(8)月31日媒體報導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對內改稱「大使」事,特澄清說明. 公众外交协调会 (新闻稿).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9). 
  2. ^ 陈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中央通讯社.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9). 
  3.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中华民国法务部全国法规资料库. 2018-06-13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9). 
  4. ^ 4.0 4.1 Taiwan-UK relations. 30 August 2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12月7日). 
  5. ^ 台英关系 - 台英关系 - Overseas Office Republic Of China ( Taiwan ) 中华民国(台湾)驻外单位联合网站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3-12-30.
  6. ^ Taiwan-UK relations. 30 August 2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12月7日). 
  7. ^ Taiwan-UK relations. 30 August 2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12月7日). 

参见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