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涵清
生平
冯涵清早年在华北各省的地方法院任职。后来,历任北京政府陆军总执法处秘书长、处长。此后,他转任京奉铁路局总务处处长、局长。后来他被任命为交通总司令部执法处处长。
1931年(民国20年)九·一八事变爆发,冯涵清获关东军支持,任奉天省实业厅厅长。翌年3月,满洲国成立,冯涵清任司法部总长。1934年(康徳元年)满洲帝国成立,司法部改组,冯涵清继续任司法部大臣。1937年(康德4年)7月[1]辞任。1937年11月任满洲重工业开发株式会社副总裁。
此后,冯涵清的生平不详。
注释
- ^ 徐友春主编‘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订版’作1937年5月。
参考文献
- 徐友春主编.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刘寿林等编. 民国職官年表. 中华书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满洲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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